“授人以渔”当为企业家扶贫上策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弘毅]

湖南省人大代表黄赫鹰,多年从事公益活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分享了近年来的经验说,“企业家在扶贫的时候应当‘授人以渔’,做公益的时候可以‘抱团前行’,让爱心不断传递下去。”

黄代表的经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针对扶贫对象,一方面是针对做公益的企业。

对扶贫对象来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是既朴素而又理所当然的道理。然而,在扶贫的实际工作当中,真正做到却很难。很多时候,“民不患寡患不均”的观念仍旧根深蒂固。有些地方,将扶贫资金当成了天经地义的集体福利,一分了之,甚至时常因为分配不均而产生冲突与矛盾。

特别是在企业进行帮扶的过程中,还容易出现一种不正常的攀比:扶贫对象会用企业分给自己钱的多少相互攀比,也倒逼参与扶贫的企业之间攀比。如此扶贫,不仅让扶贫变了味,而且治不了穷根。有些扶贫对象,分到钱没两天就在牌桌上输光了。然而,如果扶贫对象尝不到“鱼”味,就可能给扶贫者打上一个大大的差评,扶贫者既伤财又伤心。而相对于“授人以渔”,直接给“鱼”,或者更加省心而简单。在这样的背景与语境当中,企业家想要做到“授人以渔”,需要有实力,更需要有担当有勇气。

在另一个方面,对做公益的企业来说,“授人以渔”会冒着被道德批判的风险,时常会因为商业色彩而被质疑为别有用心,在公益的道路上,不仅有力不从心之感,更会陡生出一种寂寞的孤独感。因而,“抱团前行”,成为一些热心于公益活动的企业家的共同心声,并被付诸行动。例如,刚刚离世的原首创集团董事长刘晓光,生前就创建了国内最大的企业家环保组织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影响和带动了一大批地产界及地产界以外更多的企业家、公众参与到生态环保中。今天,刘晓光被更多的人铭记,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在公益事业上有此贡献。

做公益时“抱团而行”,一方面可以壮大公益力量的整体实力,一方面可以让参与者有“吾道不孤”的踏实感、成就感,进而坚持正确的方向,不随波逐流,不半途而废。

回到企业家扶贫的话题,“授人以渔”则既是企业家的专长,也有助于从根本上治理贫困。但在“授人以鱼”已成为更直接更容易讨好的流行方式时,“授人以渔”需要“抱团而行”壮胆壮威的迫切感也更加明显。所以,黄代表的经验之谈,当有更多理解与同情。

■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弘毅

责编:曾晓晨

来源:华声在线

广告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