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互助计划”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苑广阔]

“最近朋友圈不少朋友邀请我参加什么互助计划,有抗癌计划、意外事故身故互助计划,交9块钱,每次互助事件均摊最高不超过3元,会员不幸患癌最高可获30万元保障。”张小姐对记者表示,“看完真是蒙圈了,真有这种好事吗?这种互助计划是不是骗人的?”(7月20日《金陵晚报》)

尽管网络上各种平台推出的“互助计划”有很多,比如专门针对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专门针对交通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的,等等,但是从原理上来说却大同小异,那就是一个互助计划群体内,某位会员发生风险时,每个人帮助一把。

这确实是一项很不错的互助模式,每个人花费很少的一点钱,但是一旦真有意外发生,就能得到几十万元的额外保障。而且即便单位或者是自己已购买各种医疗、商业保险,其和网络上的“互助计划”也不冲突。其实这种“互助计划”,是国外一种比较成熟的“相互保险”的变种,但在国内,这还是一个全新的市场,目前国内仅三家相互保险机构拿到牌照。

但网络上的“互助计划”有几十种,其背后的平台,绝大多数也都没有官方的背景,更不是这仅有的三家拿到官方牌照、有资格从事相互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这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因为这意味着网友参与“互助计划”所缴纳的资金,由谁在管理,有没有风险控制,都存在不确定的因素。

对于目前网络上兴盛一时的“互助计划”,国家保监会曾有过明确的表态,即“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但这样的表态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为目前还根本无法区分其到底是“互助计划”还是保险业务。既然它在国外是一种很正规的保险模式,那么相关部门也可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通过法律法规对它的定义、概念、发起平台和参与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给予法律层面的明确,从而将其纳入到法律的监管之内。

这样一来,既能发挥它在现实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又可以避免打着互助名义进行的网络诈骗现象,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责编:蒋俊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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