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草案:人间有大爱 善法暖人心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宾语]

【治国理政地方谈】

慈善法草案:人间有大爱,善法暖人心

3月9日下午,人民大会堂,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和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3月10日新华网)

十年孕一法,呼之欲出时。慈善组织可不可以通过论坛、QQ群募捐?个人出于慈善目的,能否在朋友圈募集公益红包?名人公开承诺捐赠后反悔怎么办?定向捐赠款没使用完如何处理?慈善组织弄虚作假怎么办?这些问题在慈善法草案审议通过后,都将在条文中找到答案。

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中国人对慈善就不吝溢美之词:乐善好施、积德行善、善言善行、善有善报;有对做慈善者的褒,就有对不愿做慈善者的贬。对于不愿承担社会责任,不愿救助困难的人,大家会送他四个字:为富不仁。

慈善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体现。就个人来说,做慈善也许是举手之劳,但这举手之劳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帮助或付出,而是通过举手之劳,通过帮助和付出,让需要得到帮助的人就此感受到这世界是个温暖的大家庭。守望相助、扶弱济贫,体现出的更多的是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对人心向善的激发。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慈善事业。早在2002年他在福建工作时就指出,要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同时,普及慈善意识,传播慈善文化,弘扬优良传统美德,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在浙江担任省委书记时,习近平在浙江慈善大会上强调,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2015年10月20日,习近平在英国议会发表讲话时,满怀深情地提到了以个人身份来华开展“为和平行走”徒步中国活动的英国内政部国务大臣、枢密院顾问官麦克•贝茨勋爵。去年是首届中英文化交流年,也是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贝茨勋爵和夫人从北京出发,途经河北、山东、江苏和浙江5省市,历时71天,总行程1701公里,期间所有费用均由他们自己承担,而沿途募集的50多万元善款全部捐赠给了中国红十字会慈善项目。在如此重要的场合,习近平专门提到贝茨勋爵,笔者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徒步行走,而是通过徒步行走所表现出的善行大爱和示范效应。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终实现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习近平3月4日下午参加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讨论时,希望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总书记提出如是要求,也是希望民营企业能以自己的爱心和善行,提升自身的社会价值,身体力行地汇聚到建设美丽中国的洪流中去。

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中国的慈善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2006年,中国全社会的慈善捐赠总额是100亿人民币,到了2014年这个数字扩大到了1000亿人民币,很多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开始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回馈社会,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全国有6500多万人,他们代表着我们国家文明的提升。

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约束,造成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乱象:郭美美事件;“知乎女神”童某用两个账号演双簧苦情戏骗取善款事件;女子谎称父亲在天津爆炸中身亡骗捐事件;利辛县一名女子为救女童被恶狗咬成重伤骗捐事件……这些负面案例既反映了慈善管理缺少规矩,无法可依,又影响了人们对慈善公信力的评价。

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在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指出,这些年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发展很快,但问题也不少,突出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慈善财产怎么能够把它看住、用好?这是慈善立法当中的重要内容。王胜明表示,慈善法通过后,如果我们国家的慈善组织能够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取信于民,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我国的捐赠数额在现有基础上将有极大提高。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这次人大会议的9项议程中,除了常规的审议6份报告及最后一项“其他”之外,重头戏就是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审议慈善法草案这两项议程。慈善法草案作为今年唯一一部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分量之重可想而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慈善活动中的“扶贫济困”,直接关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慈善法草案将扶贫、济困写进总则,写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六大项慈善活动的第一大项,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又是“精准扶贫”工作在法治层面迈出的可喜步子。同时,以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形式发展慈善事业,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我们相信,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尤其是通过慈善法这部国家大法的实施,能够唤起更多人的慈善意识,让越来越多的人关心慈善事业,加入慈善队伍,让善言善行善心成为习惯和内在要求。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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