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禁烟区不能成控烟“法外之地”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付彪]

付彪

日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其中包括《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新版条例再次明确,幼儿园、中小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以及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的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这些区域仍有人在吞云吐雾。(10月13日《北京晚报》)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施行六年有余,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已深入人心,但一些室外禁烟区常被人们忽视。事实上,北京“禁烟令”并不仅限于室内区域,还包括多个室外区域。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这就意味着,不仅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就算在校门口等室外区域吸烟,也都属于违法。

吸烟对人类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其中,二手烟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一点不比主动吸烟者轻,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危害更为严重。调查显示,在我国被动吸烟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但不容忽视的是,包括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室外区域,吸烟的人并不少见。一些吸烟者之所以无视规定,在室外禁烟区域吸烟,从根本上说还是法治观念淡薄,以为只要在室外吸烟就没有问题;而室外禁烟区域往往是控烟的难点,有的甚至没有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加之外在监督不力,执法力量配置不足,使得这些区域处在禁烟的“模糊地带”,成为控烟“法外之地”。

北京新版条例重申有关室外区域禁烟,对于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孕妇等群体意义重大,也体现了将禁烟“最严”态势延续下去的决心。但如何有效引导人们遵守法规,还需下更大功夫。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公民认清吸烟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规定,充分知晓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室外区域也属于禁烟范围,进一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和守法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全民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引导每个机构、每个单位、每个人加入到控烟行动中,实现人人参与、全民共治,让在禁烟区域的吸烟者“人人喊打”。对吸烟者来说,禁烟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在监督的力度。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尤其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解决“执行难”问题。比如,利用机器人进行巡视,一旦发现吸烟者,就上前告诫这里是禁烟区;在禁烟区安装摄像头,留存相关证据,必要时也可考虑纳入失信记录,从而起到警示作用。通过多措并举,从根本上改变室外禁烟区处在控烟“模糊地带”“法外之地”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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