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评丨被法律严惩的滋味不会很“爽”!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茜茜]

狂妄自大把一切视为手中玩物,那么人只能像脱线的风筝,不可避免地坠落。

曹茜茜

近日,网络上出现了新的“计量单位”:1爽=6.4亿元。起因是郑爽一年收入6.4亿,超过了百分之九十的上市企业。网友戏谑道:“月薪5000元不吃不喝,也得从春秋战国开始干。”

一年6.4亿的收入从何而来?据新闻报道,郑爽在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时,77天片酬高达1.6亿,算下来一天约收入208万。之后,她通过拆分收入、与制片方签订“阴阳合同”等,将“天价”片酬纳入囊中。郑爽母亲都表示,这个价格放在现在也挺吓人。28日,北京广电部门、上海税务部门相继表示,正在依法对郑爽的偷税漏税问题进行调查。

偷税漏税,郑爽不是“鼻祖”。郑爽事件之后,新闻报道目前有75位艺人注销了200家公司,其背后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风口浪尖上的这番操作,不由让人浮想联翩。

天下熙熙皆为利往,赚钱是天经地义,但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早在2018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就明确规定,当红流量演员的片酬不能超过所有片酬的70%。2020年,广电总局再出新令,要求最高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在国家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五部门明确要求严控演员片酬的背景下,郑爽“顶风作案”,张口便喊出1.6亿的高额片酬,还通过各种手段偷税漏税,枉顾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形象,更将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抛之脑后,可恶、可恨、可憎。

“唯流量、唯明星”的畸形价值观,让郑爽们尝到了甜头,也撑大了胃口。“天价”片酬更直接导致当前的影视作品品质给“流量”让位,粗制滥造、演技不精问题频出,行业风气乃至社会风气受到极坏影响。郑爽的行为固然令人不齿,但要杜绝明星的“天价”片酬,法律限制是一部分,从根本上铲除不良之风盛行的土壤,才是关键。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幸福是靠奋斗出来的,从实现小康到追求生活的更高品质品位,财富并非是难以启齿的追求。但为了钱而投机取巧,将个人利益凌驾于法律红线之上,狂妄自大把一切视为手中玩物,那么人只能像脱线的风筝,不可避免地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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