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亟待社会共治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叶金福]

叶金福

“六个核桃”是国内知名饮品,但“亣个核桃”你听说过吗?日前,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打击防控农村山寨食品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该市今年以来累计查扣各类山寨食品340件(箱),其中就有“亣个核桃”。(12月3日《邯郸晚报》)

据了解,在一些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小超市、小商铺里多有出现冒充名牌的假冒伪劣食品。由于这些“山寨食品”的外包装、字体、字形等都与正品几乎一模一样,因而很难为消费者所发现。再加上农村地区消费者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山寨食品的辨别及其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不法商家利用价格优势,导致在农村地区各种“山寨食品”很有市场,农村市场往往成了“山寨食品”的聚集地。

实际上,早在去年3月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违法犯罪的公告》,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重点整治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傍名牌食品”“山寨食品”,发现涉嫌生产销售仿冒品牌的食品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本行政区域存在上述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没有发现的,要追究相关公职人员的监管责任。尽管如此,由于受执法成本等各种因素影响,加之对违法者来说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大,而对农村消费者来说,维权成本高、权利意识淡薄,从而无形中助长了“山寨食品”在农村市场的肆意泛滥,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乱象仍未得到根本治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要遏制农村各种“山寨食品”泛滥亟须“合力围剿”,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连打“组合拳”,参与市场行为的各类主体多举措并举,对重点领域重拳打击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乱象,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首先,市场监管部门要出重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应不定期到各地农村市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山寨食品”,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并要顺藤摸瓜,查找源头,斩断“山寨食品”背后的黑色利益链条,对“山寨食品”进行围追堵截。各部门间应加强联合执法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严格监控市场各个环节,使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无处隐藏。

其次,要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要倡导食品生产商、销售商加强行业自律精神,积极开展行业自洁,针对违反自身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追诉维护行业健康发展。建立行业自查机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绝不让生产“山寨食品”的企业有任何生存空间。

其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相关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正品食品和“山寨食品”的辨别方法和技巧,告知假冒伪劣食品可能会对人体产生的危害,让广大村民能知晓真假。

其四,要建立“山寨食品”举报制度。应建立假冒伪劣食品举报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市场上的 “山寨食品”,要第一时间向有关工商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同时,广大村民要从我做起,拒绝购买“山寨食品”,更不要知假买假,“助纣为虐”。

总之,农村市场的“山寨食品”泛滥,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合力围剿”,重拳打击,在农村地区编织严密的食品安全网络,运用法治的力量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让各种“山寨食品”无立足之地,从而使各地农村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给广大农村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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