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湖南机遇”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胡馨月]

胡馨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制定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升级版”,必将推动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为特征的“全面开放2.0”时代。这也意味着湖南将迎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新机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在主动开放、全面开放中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接上活水、注入动力。

——保持战略定力,全面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制度建设。

当前,应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强化对外开放意识、树立全面开放理念、保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战略定力,持续推进开放崛起“五大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建议由省政府职能部门牵头,按照党中央的新部署新政策新要求,结合《湖南省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发展规划(2017-2021年)》,尽快提出我省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主要从拓展开放通道、提升开放平台、完善开放口岸、培育开放主体、优化开放环境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并细化对策举措,为我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

——用好政策红利,积极申报创建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强调“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为此,我省应继续推进“对接自贸区、提升大平台”行动,主动对接沿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强化口岸、综保区、园区等各类平台的支撑作用,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

应注重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功经验,着力提升我省贸易便利化水平。据统计,2018年我省复制推广了3批共56项自贸区成功经验及2批12个典型案例,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应把握中央政策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我省“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两大经济主轴的自由贸易走廊、中非经贸合作的先行区、促进区域绿色协调发展的引领区和以开放促发展、带动区域脱贫攻坚的示范区,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提升治理能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建议在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础上,结合湖南发展实际和“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探索的实践经验,制定出台《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应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外商投资准入清单,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对外开放,逐步开放金融等关键性行业、领域市场。可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确立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形成“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透明高效的准入后全过程监管体系;可探索建立省市推进外资工作的部门协同机制,实施重大外资项目“直通车”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我省利用外资的重大关键性问题;应推动通关环节提效降费,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应建立健全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保护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站在战略高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深化经贸合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紧密对接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创新推进“湘非合作”。2018年我省对“一带一路”国家实现进出口总额超过110亿美元,增长40%左右;今年举办的第一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共有53个非洲国家及10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参会,推动签署81项合作文件、成交200余亿美元。

基于此,建议由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厅、长沙海关、广铁长沙货运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实施“破零倍增”“万企闯国际”等行动,夯实“中欧班列”等各类开放平台,着力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应继续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国际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产业博览会等,着力打造更多国际产能合作的重大平台,推动湖南产品和产能“走出去”;应积极与东盟各国展开深入合作,全面对接南亚、东南亚巨大市场,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空间,努力开创开放强省建设新局面。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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