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协“征用”朋友圈,未免有失斯文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马涤明]

马涤明

近日,江西南康作协主席赖某某在微信群内要求,作协会员分享作协刊物《南康文学》第44期文章。“明天下午五时还未分享者,我会点名了。别怪我不给你留面子”“作为主席,这是我对你们提的要求,你们看着办”……微信群内的聊天记录被人在网络上公布,争议声四起。

面对质疑,赖某某一边向媒体确认了网传截图的真实性,一边强调他在群里的发言只是号召转发并未威胁,初衷是为了提高协会的凝聚力。然而,号召转发也并不得体。其一,作协主席跟会员之间的关系不是行政意义上的“上下级”,以转发文章作为标准,来决定会员资格实在有点偏颇。其二,作协文章的传播应靠质量,号召分享容易引发“强买强卖”的质疑。好的文章、作品,读者会不请自来,情不自禁地争相分享。

网络世界,流量为王,而朋友圈则被认为是优质、也是有效的流量入口。虽说,期盼增加转发量跟刷流量不是一回事,但是,以点名方式强求分享,难免让人怀疑,作协对自己的期刊和文章缺少自信。

我的朋友圈谁作主?现在已成为社会的“痛点”,其中以“权力胁迫式”被动“分享”的情况痛感尤为强烈。因为员工不发朋友圈就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朋友圈就辞退的新闻,早已屡见不鲜。发不发朋友圈,发什么样的朋友圈,在什么时间发朋友圈,似乎早已不是私事。

从理论上说,每个人的朋友圈都是私人领域,都有表达的自由,不应受到他人的干涉。作协是一种松散型组织,拒绝服从“分享”命令被点名后,副主席尚可提出退会;但于那些身家饭碗都系于其中的公司员工来说,朋友圈被长期征用,多是敢怒不敢言。

朋友圈,折射出很多有关社会规则、权力与权利、管理者乃至组织价值取向方面的场景。尽管“被迫分享”已经成为又一种泛滥的规则,作协的不能脱俗还是叫人深感不适和不安。即便说“酒香也怕巷子深”,号召分享的期刊和文章不代表质量不行,但“点名式”号召,特别是以“将清除出队伍”作为要挟,未免有失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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