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斯人已逝,值得继续探讨的是什么

2024-08-20 21:03: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唐雨琪] [责编: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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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记者 唐雨琪

近日,河南新郑市女教师刘韩博遭“网课爆破”后猝死一案,在时隔近两年后终于有了结果。赔钱、道歉、两名涉案成年人被行政拘留,案件已于8月6日宣判,双方也已就判决结果达成一致。网上纵有愤愤不平者、惋惜哀叹者,但造成的伤害无法挽回,其亲人也已为维权耗尽心力。或许个案的意义,更在于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与法治完善的催化剂,当斯人已逝,结果已了,还有什么可以并值得探讨?

(亲人们去刘韩博墓前祭奠。图源 刘韩博女儿微博分享)

应该看到,无论刘韩博死因与“爆破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网课爆破”或者说“网课入侵”都属于一种新型的网络暴力,如何依法惩治,值得思考。近年来,从“德阳安医生遭‘人肉’自杀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到“粉发女孩郑灵华被网暴案”,网络暴力引发了一个又一个悲剧,但在实际追究法律责任时,却往往面临“取证难”“归罪难”“判刑难”等问题。尽管一些网暴行为可以被“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现行刑法罪名吸收进去,但面对复杂多样的网络暴力,仍然存在现有罪名无法适配的情况。

(刘韩博女儿写给妈妈的祝福。图源:刘韩博女儿微博分享)

归根结底,网络暴力发生在具有“隐匿性”“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的网络空间,与传统暴力行为相比存在特殊性。因此,是否可以考虑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刑法罪名,让被网暴者有更加直接、合理的起诉路径?让网暴治理可以按照明确的罪行法定原则去执行?或者是否应该考虑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现有罪名中关于网络暴力的解释和规范,让司法实践中对网络暴力的认定更为顺畅?让造成严重后果的网暴者受到更有力的惩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当然,刑事处罚只是制裁网暴者的一种不得已手段,不是也不能是唯一手段。现在社会上关于网暴治理的呼声越来越高,都在呼吁对网暴者的从严处置,但如何能在伤害发生之前就及时制止,才更应该是网暴治理重点把握的方向。于8月1日正式实施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明确强调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面对网络暴力,如果网络平台能加强管理,提升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理网暴信息,公众能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用户能加强网络素养,自觉进行自我约束,或许就不会有刘老师“总共3次,一次比一次程度严重”的网课入侵,不会有“在好多个微信群里讨论传播”的“少妇出轨快递小哥”视频和聊天记录,更不会有粉发女孩在一次普通分享后遭到的私信“轰炸”。

(刘韩博女儿微博截图。)

宣判告终,刘老师的女儿小王以一句“终于都结束了”为此悲剧画上了句号,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治理网络暴力的道路远未结束。唯有以法治为剑,以文明为盾,共筑网络温暖家园,才能让尊重与理解成为网络交流的主旋律,才能确保网络空间成为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实平台。嗟乎,斯人已逝,而整治网暴还任重道远。

(一审:杨露 二审:邓望军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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