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法律顾问”不能“啥都不问”

2024-04-08 09:28: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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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收费项目没发挥作用或“师出无名”。有村干部反映说,每年上级部门一些收费项目没有发挥作用但又不能不交钱,比如镇里给各村聘请了“法律顾问”,每年需缴纳4000元钱,“法律顾问”是谁也不知道,不管有没有需要必须得交钱。(4月8日《新华每日电讯》)

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近年来,各地都在推行“法律顾问”进社区、进村庄工程。目的就在于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合力,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让法治理念,让依法办事成为行动自觉,化解法律风险。

例如,近期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就部署了自2024年至2025年在全国集中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行动已在各地全面推进。从通报的数据来看,目前,全国基本实现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按照相关规定,“法律顾问”需要每月一次驻村居“问诊”,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按说这种“法律顾问”进社区、进村庄的规划是不错的。其实,实现法治乡村建设的载体,能够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同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再好的制度建设,再好的平台搭建,都怕步入形式主义的怪圈。近年来,我国基层治理中涌现出一些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村里聘请的“法律顾问”频频引发争议。这些“法律顾问”通常是由上级部门推荐或安排,其职责包括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纠纷等。然而,实际情况却常常与之相去甚远,有些“法律顾问”不仅“师出无名”,甚至连面都没见过,却要求村里交纳费用。这种现象暴露了基层治理中的一些弊端。

首先,“法律顾问”岂能只收钱不办事?在公众心目中,“法律顾问”的角色是为村民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而不是单纯地通过收费获取利益。然而,一些“法律顾问”却只关注于收费,对于村民的法律需求却漠不关心,这无疑违背了其聘任的初衷。

其次,“法律顾问”为何成了摆设?村民对于“法律顾问”的期望是希望他们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形同虚设。然而,现实却是许多“法律顾问”只是名义上的存在,缺乏实际行动,使得其聘任成为了一种摆设,丝毫没有改善基层治理的效果。

最后,村里聘请的“法律顾问”是谁也不知道,不管有没有需要必须得交钱,这种情况更加令人担忧。公共资源应当用于切实惠及民生,“法律顾问”应当是透明公正的,村民应当知晓其身份、资质以及工作内容,而不是在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被强制收取费用。

对村里聘请的“法律顾问”,应当建立起一套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其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对于基层治理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应当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工作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收费,更不能成为形式主义;应当加强基层治理的制度建设,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为村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不能仅仅停留在名义上,更应当在实际行动中发挥作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和社会稳定的进程。

(一审:杨露 二审:余画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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