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张英
近日,新疆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奇贤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发生在今年7月的李奇贤侮辱英烈事件,性质恶劣,引起了舆论强烈反响。如今李奇贤被判刑,纯属罪有应得,必将对类似行为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英雄是国家和民族的脊梁,是世范,他们或以卓著的事业成果推进社会的发展,或以血肉之躯为代价做出无私奉献,理应受到人们的爱戴和景仰。因此,侵害英烈名誉、侮辱英烈的行为,法律不容、情理不容。
侮辱英烈的行为,不外乎两种可能,要么蠢,要么坏。例如这个李奇贤,作为一名旅游博主,为了博取流量,不惜挑战舆论、道德和法律底线,结果自己被“作死”,这是纯粹的蠢。而曾经的污辱邱少云烈士名誉案,前段时间某著名罗姓网友的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行为,则是受“历史虚无主义”的荼毒,这就是纯粹的坏。
不管是蠢还是坏,所有侮辱英烈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戒、为人民所唾弃。铭记英雄就是铭记历史,这理应是全民的共识,而侮辱英雄、否定英雄的人,必将为自己的蠢和坏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