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湖湘“和”文化资源

2021-09-02 08:30: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董正宇 刘克兵]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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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宇 刘克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放眼湖湘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和”文化芳草深深根植,传承有序、丰富多彩、特色鲜明。一方面,“和”文化源远流长,是湖湘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湖南是多民族聚居省份,长期以来,各民族之间和谐相处、和善相安。比如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寨子寨门上悬挂“里仁为美”字匾,教育人们和睦相处、和顺相生,是和衷共济精神的体现。另一方面,近现代从战争文化转化而来的和平文化,是湖湘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在整个抗战期间经历了“六次会战”洗礼,抗战纪念场馆和遗址遍布三湘大地,芷江受降更是见证了人类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彰显了湖南人反对侵略、维护和平的顽强精神和责任担当。

湖湘“和”文化资源为湖南打造新文化业态、延伸文化产业链、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了丰厚营养。目前,对湖湘“和”文化资源的运用,存在传承开发不够、产业带动不足、品牌特色不显、消费需求不旺、资源配置不优等情况,应以更有力措施加以提升和优化。

注重传承开发,着眼产业带动。应把对“和”文化资源的传承和开发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来抓。一是科学论证。组织历史、考古、文博、旅游和文化产业等领域专家,对全省各类“和”文化资源进行专题调查,在明确分级基础上提出科学可行的传承开发方案。二是深化提质。注重对现存“和”文化资源加以保护,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入各方力量开展建设,如按原貌修复修补、新建纪念园(馆)、整治周边环境等,推动“和”文化资源场馆提质升级。在明确区域整合、主题整合、线路整合基础上,完善综合配套政策供给,为“和”文化产业的提质发展提供持续保障。三是做强产业。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引导民间资本加盟开发,拓宽融资渠道,改变单一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扶持一批有实力企业推动“和”文化与旅游、商贸、互联网、科技等领域的融合,实现“和”文化产业升值。

聚力市场建设,打造文化品牌。用好“和”文化资源、助推文化强省建设,需要加强“和”文化产业的市场化建设,完善供给和消费体系,发展特色鲜明、深入人心的“和”文化产品品牌。一是在培育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上下功夫。通过挖掘、整合、开发“和”文化资源,使之成为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善用市场化思维抓发展,不断拓展其蕴含的价值,形成“和”文化与产业的良性互动,在产业化发展中促进“和”文化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实现产业有效增值。二是在培育消费群体的文化自觉上下功夫。利用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让“和”文化深入人心,培养群众的文化自觉,引导群众健康合理消费“和”文化产品、设施、服务,促进“和”文化建设。三是在培育有特色的产品品牌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和”文化产业、产品的品牌建设,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提升“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形成一批体现资源优势、引领产业发展的知名品牌。比如“侗歌”食用油等工、农业产品可采用我省具有地域特色的“和”文化元素来命名,推动“和”文化产品实现品牌化发展,进而打造“和”文化产业集群。

立足整体思维,谋取联动效能。应以湖湘文化为底蕴,全面布局、一体推进,做好“和”文化的传承发展。一是打破时空束缚。在地域整合上,既要考虑城市的依托性,也要避免简单的“城市中心论”,同时顾及各区域特色;在主题整合上,既要考虑不同文化积淀、民俗民风,也要考虑对自然景观及其他优势资源的依托,突出民俗和谐、传统和谐、和平文化等三个系列。二是注重联动。在“和”文化资源发掘上突出“广”和“深”,做到全面、均衡发展,比如吸纳引导当地村民广泛参与围绕“和”文化旅游而发展起来的各行各业;在“和”文化资源整合上突出“精”和“细”,抓住重点、选准亮点、推出精品、实现突破,应以长沙、常德、衡阳、怀化等城市带动全省开发富有“和”文化特色的产品。三是优化体制机制。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和”文化资源挖掘、整合与开发利用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人力资源保障体系,进一步用好湖湘“和”文化资源,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作者分别系怀化学院党委副书记、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怀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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