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门口装摄像头”,应尊重邻居隐私权

2021-08-26 09:53:1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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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上月,家住海珠区海幢街南华中路亿海湾小区的杜女士和张先生因为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杜女士和张先生住在同一个楼层,两人是邻居,两家的大门相距1米左右。此前,张先生因为自家门铃损坏,便更换成带有摄像功能的可视门铃。杜女士觉得该门铃带有摄像功能,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最终在社区调解下,张先生将“家门口的摄像头”拆掉了。(8月24日《信息时报》)

如今,不少业主出于安全考虑,在楼道、家门口等区域安装摄像头。应该说,“家门口装摄像头”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偷窥他人的。但是,也不能否认“家门口的摄像头”确实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与有关部门安装的摄像头不同,有关部门安装的摄像头主要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在信息保护上有一定防范措施。

而“家门口的摄像头”则不然,由于“家门口的摄像头”保护力度不够,很容易给不法人员留下漏洞可钻,导致信息泄露。比如,网络上“公开叫卖的短视频”,其中不少是从“家庭摄像头”里窃取的。

“家门口的摄像头”虽然没有“主动窥探”目的,却有“不时入镜”隐患。邻居之间距离较近,“家门口的摄像头”很容易就能将邻居的一举一动录入到视频里。尽管这是“无心之举”,但依然是个人隐私的侵犯。而实际上,我们对于“家门口的摄像头”却已经习以为常了。

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意义是重大的。在个人信息保护升级时刻,“家门口的摄像头”也需要守好规矩。

目前,我国对私人安装摄像头和可视门铃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隐私权,故对于此类物品的安装应以不侵犯隐私权为原则,即摄像头不能侵犯他人隐私。“家门口的摄像头”既涉及隐私权,又关乎邻里关系。

一个方面,要做到协商告知。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可能侵犯邻居隐私,应该主动征求对方意见;一个方面,对于摄像头安装的位置要做到“不侵犯邻居隐私”,应不拍摄到“邻居的家门口”;一个方面,对于社区而言需要当好和事老,遇到此类纠纷的时候,要调解到位,维护邻里和谐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在隐私保护升级时代,“家门口的摄像头”有必要从法律层面立个专门的规矩,安装的范围等等有个规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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