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兼职取酬是堂不良“示范课”

2021-07-14 15:49:4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灿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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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灿辉

最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通报》称,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市教委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涉事的5名教师均被给予警告处分,且调离教学岗位。

近些年来,像以上北京市5名教师一样,一些中小学在职教师对本职工作兴趣不浓,却热衷于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引发学生和家长强烈不满。

毫无疑问,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兼职取酬,有违相关规定,实不可取。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2018年11月,教育部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要求: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2020年12月3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别通报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要求严肃处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

事实上,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兼职取酬行为,有损师风师德,是堂不良“示范课”,也不利于教育公平。试想,教师一心钻进校外兼职取酬“钱眼里”,又会把多少心思花在本职教育教学工作上呢。这样,教育就会出现大问题。对这样的违规教师,相关部门“零容忍”,予以相应惩戒,势在必行。

时下正值暑假,也是校外培训最火爆的时候,一些在职教师正打算利用这段假期校外兼职取酬,挣取不菲收入。此时,北京市5名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的教师受到严厉处分,充分表明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决心,警示意义相当明显。

为人师表,必须知行合一。当前,一些地方中小学校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推出了托管服务,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在学校开展学习、文体等活动,释放家长暑假带娃压力,这自然离不开在职教师的大力支持。教师参与托管服务虽有一点补贴,但无法和校外兼职高收入相比。教师要把为人师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托管服务中体现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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