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不能流于形式

2021-05-27 18:28:5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韩城]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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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

“六一”儿童节前夕,南都记者实测了4个拥有短视频、直播功能的常用平台,针对其青少年模式运行情况进行测评。实测发现,在青少年模式下,视频号中仍有打着软色情擦边球的“性感美女”视频及直播,直播渠道也未完全关闭。此外,游戏点券、理财产品通过支付密码即可购买。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及用户触网年龄的低幼化,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各大互联网平台尤其是短视频App纷纷推出青少年模式。进入青少年模式后,用户使用时段和服务功能受限,且只能访问青少年专属内容池。这一模式被认为是网络平台保护青少年权益的重要举措。不过,从个别App的表现来看,其做法并没有达到公众的期望。这也说明,关于网络平台对青少年保护的承诺,听其言更要观其行。

网络平台之所以要针对青少年设置专门的保护模式,是因为随着网络信息的极大丰富,网络信息泥沙俱下的情况也在加剧。而青少年由于身心发育不完全,信息甄别能力不足,就可能受到不良信息的误导,影响其健康成长。从国外经验来看,网络平台设置特别的青少年保护机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一些网络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说明他们确实是有所行动,有的当初在上线这一功能时还大张旗鼓地广而告之过。但是,保护青少年,不仅仅是完成“上线”这一动作就可以了,关键还要看实效。如果在所谓的青少年模式下,青少年依然可以浏览少儿不宜的内容,那这种保护机制就成了形式主义。

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是:为何个别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不能过滤掉不良内容?这显然不是一个技术问题——在算法、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高度成熟的互联网平台,为青少年规避不良内容,早就不是难题。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相关平台并不是真心愿意为青少年提供一个无害化上网环境。所谓的青少年模式,更像是一个平台对家长与舆论的交代,而不是源于内心的责任驱动。而这背后,又是残酷而现实的利益算法。

几乎对所有互联网平台而言,流量至上是根本性的逻辑。一个个用户就是肉眼可见的流量,他们构成了互联网平台的核心资产,以及商业变现的基石。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用户都代表着实实在在的商业利益。而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网络用户已达1.75亿人,占全部网络用户的近20%,如此庞大的未成年人网络用户对互联网平台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但是,保护青少年是全社会的责任,这是不容逃避的现实。互联网平台不能只奉行利益算法,而回避了责任算法。某种程度上,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的公共设施,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公共品属性,于此,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更何况,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专门强调了对青少年上网权益的保护,甚至明确指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要针对未成年人上网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对这些条文列举式的规定,互联网平台理应一一对照,无缝执行。

本质而言,个别互联网平台青少年模式的“失灵”,是一种阳奉阴违、逃避监管的做法,在全社会已就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达成普遍共识的当下,必须及时予以纠正。互联网平台逐利可以,但没有社会责任不行,更不能以此为代价迷失在商业利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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