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犯罪记录”绝不是纵容问题孩子犯罪

2021-05-25 20:52:5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丁家发]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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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某省的小朱因参与盗窃,数额巨大,两年前被宁波一家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发时其年仅16岁,司法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但今年年初,检察机关发现小朱此前曾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且情节严重,便“解封”了已封存的犯罪记录,准备提起公诉追究小朱更重的刑事责任。小朱的父母获悉这个情况后表示不解:既然小朱的犯罪记录已封存,为何又解封?(5月24日《宁波日报》)

现实生活中,一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后,身上背负了犯罪的“污点”,无疑会成为成长道路上的“绊脚石”,在升学、就业、参军等方面处处受到歧视和限制。封存犯罪记录,屏蔽他们身上曾经的“污点”,体现了法治的人性化温情,可以呵护问题孩子不受歧视,能够像其他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但是,“封存犯罪记录”绝不是纵容问题孩子犯罪,如果存在严重的犯罪行为,已封存的犯罪记录也可以“解封”,并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在成长阶段,心智不够成熟,由于叛逆心理、法治意识淡薄,或受到不良社会诱惑,或因父母等监护人疏于管教,一时冲动不计后果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一些未成年人因一次犯罪,尽管他们受到应有法律制裁后,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却常常背负着“罪犯”的标签,在其升学、就业、参军等方面处处碰壁,遭遇种种障碍和限制,也就很难放下思想包袱,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这种只要有犯罪前科,就 “一棍子打死”的社会现象,让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感觉被社会所抛弃,他们就很有可能“破罐子破摔”,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后,曾经的“污点”被屏蔽了,相当于是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的清白之人,在升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便不会受到歧视,像普通人一样正常工作和生活。这样,撕下了“罪犯”的负面标签,人生重新“洗牌”有了一个新的开始,能够很好地融入社会,对问题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

然而,“封存犯罪记录”,绝不是纵容问题孩子犯罪。家长和孩子都应当有清醒认识,好好珍惜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觉得反正是未成年人,一些犯罪记录会被“封存”,于是,依然我行我素,家长对问题孩子不加以约束和严管,而孩子也认为“小罪”不断没有什么大不了,不仅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犯罪的“污点”被封存屏蔽,外人不知道,也不会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殊不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等到孩子犯下严重罪行时,后悔就晚了。本案例中的小朱,就是一个鲜活反面教材,由于曾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且情节严重,此前封存的犯罪记录也被“解封”了,可谓新帐旧账一起算,等待他的将是比原有刑罚更重的判决。

简而言之,封存犯罪记录,给了挽救问题孩子一次十分宝贵的机会,必须加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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