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委屈,不能止于“委屈奖”

2021-05-08 19:42: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维扬书生]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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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书生

5月6日,重庆一景区对在服务游客过程中受到委屈的员工颁发“委屈奖”。景区工作人员称五一期间游客多,偶尔有游客将情绪发泄到员工身上,鼓励员工“退一步海阔天空”。(5月8日澎湃新闻)

重庆一景区领导给在五一期间受到委屈的员工颁发“委屈奖”,受到网友好评,网友“pegasus24”认为“用心服务,值得奖励”。网友“草头”更是对受委屈员工赞不绝口:“给予別人的是宽容之心,留给自己的是委屈之情,唯有为民服务初心不变。”

为了缓解社矛盾,避免冲突,不少城市不少行业都设立了“委屈奖”,受奖人员有公交司机、医护人员、售票员,还有城管执法队员,2013年,安徽芜湖3名运管人员在查处出租车违规行为时受到司机的谩骂侮辱,甚至是殴打,因文明执法获得了“委屈奖”;2014年,湖北武汉51岁环卫工刘福香在劝说市民别乱丢垃圾时遭遇宝马男掌掴,被当地城管委颁发了“委屈奖”;2015年,四川达州一小孩因扶老人被讹,也获得了5000元的“委屈奖”。

一般来说,委屈指的是受到不应有的指责或待遇而心里难过,达不到侮辱人格、伤害人身的程度。而重庆一景区“奖励通报”上所说的3位员工遭受到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委屈:招商部税丹丹在巡查价格、检查商户经营过程中,被商户辱骂、威胁甚至抓扯;游乐经营部周军值守1号索道下站台时,正常维持秩序,受到游客谩骂、挑衅;保安队常光荣值守索道2号线起点站台时,为维护秩序受到游客无理谩骂、人身攻击。不难看出,3位获得“委屈奖”的员工遭受的是人格侮辱和人身伤害,涉事商家或游客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就算天气炎热,人流量大,商户或游客心情烦躁,也无权将情绪发泄到景区员工身上。

但笔者以为,员工受了委屈,不能止于“委屈奖”,该为员工维权的就得拿起法律武器替员工维权。

因为“委屈奖”只是一种事后的物质补偿,却无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表面上看,“委屈奖”能够给受委屈者一些安慰与关怀,但对于涉事商户、游客或施暴者并不能起到应有的教育警示作用,换句话说,“委屈奖”对于受委屈的人来说,就像是被打了一巴掌之后获得的一个甜枣,味道虽甜,却无法真正消除之前受到的伤害。

“委屈奖”从根本上说是法治精神缺失的体现,“法律是治国之利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只有拿起法律武器为员工维权,才能真正消弭委屈。鼓励景区员工基于职业的担当,在遭遇委屈时,保持足够的理性和温和,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别忘了,员工退一步,不见得都是海阔天空,提倡员工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一味地忍气吞声,只能助长少数人的违法气焰,并不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只有据理力争,依法维权,才能抚慰受伤的心灵,赢回该有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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