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家校边界,让教师聚焦主业

2020-11-13 09:55:1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立美]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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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美

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其中明确指出,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家长是否应该批改作业,一段时间以来引发广泛讨论。梳理可知,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山东、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等至少10个省份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有的地方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查,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中央层面早有明确规定。去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就眼下的情势看,这一要求只是在部分省份得到了回应,多数省份存在执行滞后的问题。

“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涉及的是基本的家校职责界定问题。这些年来,家校间职责界限呈现出模糊化趋势,一些老师特别是小学老师因“大班额”、日常工作负担过重等,以关心学生学业和家校共建等名义,让“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或要求“家长陪孩子一起写作业”“家长在学生作业上签名”等,实质上是将本属于自己的批改学生作业的本职工作转嫁到家长头上。长此以往,不但没有履行好学校、教师的职责,也导致家庭教育过度关注学生的知识教育,既增加学生的负担,又制造家庭的教育焦虑。

多个省份相继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这种必要纠偏是将学生、家长从这种畸形的家校关系中解脱出来,让教师更好聚焦主业,让家长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孩子学业以外的家庭教育。但也要看到,问责机制的缺乏,恰恰是《意见》难落地的重要原因。减少乃至杜绝“家长批作业”现象,需配置一套赏罚严明的评价体系,不妨像抓“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一样,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对于那些尚未执行《意见》要求的地方,有必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别因为短时的利益,而破坏了长久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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