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的关键一步

2016-09-27 06:1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捷]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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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11类惩戒措施、100余项惩戒手段,从政治待遇到社会荣誉、从市场限制到日常监督、从消费领域到刑罚力度等多个方面,架构起联合惩戒“老赖”的立体限控网。

俗话说,诚信是诚信者的通行证,失信是失信者的墓志铭。如果天经地义的事情,可以“躲猫猫”、可以耍赖皮,且失信者还过得有滋有味,“老赖”就会产生破窗效应,诚信反倒曲高和寡了。因此,信用是现代社会、法治社会的基石。

这些年,湖南不遗余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加大对“老赖”的惩戒:2014年,全省法院系统公布了9423名“老赖”,其中罚款、拘留2964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2861人次;2015年全年,共曝光7万多名“老赖”,全省法院共采取限制高消费36287人次,限制出境3724人次,拘留3874人次,罚款1766.4万元。

有了黑名单、有了惩戒令,不少被执行人慑于威力主动履行义务,大批案件得到执结,执行难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得以彰显。

但另一方面,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惩戒机制的系统性、协同性、规范性仍有提升空间,联合惩戒工作的常态化运行还在起步阶段。因此,“老赖”乃至“资深老赖”仍不鲜见。比如,本月初,浏阳市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一批共9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通过18份执行悬赏公告有奖征集“老赖”线索。同期,郴州市法院系统曝光54名失信人员名单。这既意味着打击“老赖”是一项长期任务,同时也说明“老赖”的手段在不断翻新,打击难度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惩戒机制进一步升级,制度惩戒手段更加到位。

信用如天网,网眼越密,“老赖”越无处遁形。此次中央从顶层设计上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既是最大限度打击失信行为,也是最大程度保护诚信行为。对我省而言,从落实《意见》再次出发,高强度、大力度严惩“老赖”,这是“信用湖南”、“诚信湖南”建设的关键一步。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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