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餐制”行稳致远需要细化举措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学安]

吴学安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要求校长陪餐”的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发了公众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很多人对此拍手称赞。近年来,不少危及学生食品安全的案件被曝光,追根溯源,在于有些地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还不够到位。推行校长(园长)陪餐制,让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助于倒逼管理者强化责任和风险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监管,不失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设置了一道有力屏障。

实施校长(园长)陪餐制,有助于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迈向规范化、法治化,值得肯定。不过,如果缺乏必要的细化举措、刚性的考核机制,这项创新制度也容易流于形式。一方面,“陪餐制”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常态化的运转来实现。应构建防止相关责任人开小灶、坐单桌、搞加餐的监督机制,不让好的制度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变形;另一方面,除了校内实行“陪餐制”,还应将管理触角延伸至校外培训机构,让每一个学生在求学处都能得到安全餐食保障。

校园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举措。实行校长(园长)陪餐制从表面看是给学校负责人增加了监管压力,其深层次目的是要切断学校和食堂之间的不正当利益关联,保证校园食品从生产到食用的全过程都经得起追溯。

总而言之,只有让学校和食堂回归“监督与被监督”的本位,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进一步完善升级,实现校园食品安全良性互动,方能让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社会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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