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治乱,维护公共安全决不手软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何淼玲]

何淼玲

1月12日,错过公交站点的女乘客张某要求司机中途停车遭拒,一怒之下便将保温杯中热水泼向司机,致司机手部烫伤,车辆随即失控撞向路边绿化带,导致一名乘客眼部受伤,公交车受损。日前,邵阳市大祥区公安分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张某依法刑拘。

此事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隔不过数日。这个《指导意见》明确: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指导意见》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管不住自己,就只能让法律来管束”。张某任性、野蛮,逞一时之气,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戒。长期以来,因乘客安全意识淡薄,肆意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殴打公交车司机酿成的公共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去年重庆“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引发了全社会对公共安全的极大关注,即便如此,仍有人充耳不闻、闻不足戒,依然我行我素,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稍不如愿,便恣意妄为。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短短2周里,全国又发生危害公交车安全驾驶事件150多起。

中国有“治乱世,用重典”的古训。危害公交车安全驾驶违法犯罪之所以屡屡发生,关键一条是违法者付出的成本过低。据报道,仅以沈阳高新区为例,区法院自2016年至今,共审理公交车上乘客辱骂、殴打司机或抢夺方向盘引发的刑事犯罪22件,仅有2件适用实刑,其余均适用缓刑。法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惩罚自然难以以儆效尤,再犯者当然不绝于途。“两高一部”这次“重典”治乱,大快人心,得到广泛拥护。

事实上,乘客和公交车司机之间的冲突,大多由“错过站点、忘拿行李、发生口角”之类的琐事引发,继而升级为拉拽、打斗,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有时造成车毁人亡惨剧。“退一步海阔天空”,乘客加强自身修养,司机提供热忱服务,共同创造和谐、文明、安全的乘车环境,也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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