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限狗“拉锯战”,需标本兼治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毕国民]

“被查实没有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将进行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并对犬主人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杭州在全市范围内启动 “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明确强调了遛狗时间、地点等养犬行为,并表示在集中整治期间,违规将从重处罚。(新华网)

“遛狗就牵绳,不牵不遛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中身边养狗的人也是越来越多,这几乎是每一个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随处可见的变化。然而随着宠物狗数量的增多,遛狗不牵狗绳、随地排泄、街头狂吠扰民等现象频频发生。

一个文明的社会还是必须建立在法治精神之上。于是,各大城市纷纷掀起治理狗患热潮,颁布“限狗令”,进行为期不长的的专项整治。看似如火如荼,实则“运动式执法”,治标而不治本。然而,“限狗令”的制定,不仅仅是在探讨人与动物该如何和谐共处,更是对立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合理性的考验。所以这就需要执法者与养犬人共同将“治理”改变为“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国各城市应针对狗患治理加以创新,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应地方性法规。如推出养犬积分制,不拴绳、扰民、未办犬证、未按时年审等行为将会按照规定扣分。如扣满12分,暂扣所养犬治;建立养犬人征信系统,养犬人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并且物业如果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要进行资金处罚。

文明养犬,才是治理之本。随着养宠物成为城市生活的日常话题,需要引入并扶植更多的专业机构,帮助市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在执法方面也可建立更具有针对性的牵头执法单位,能够在日常治理中发挥作用。

养犬作为一个特殊的民事行为,不可避免的多少都会对不养犬人造成一些困扰。而我们需在许多个矛盾中找到一个中间地带,去缓和这个事实存在的矛盾。找到一个既保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整体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整个城市的干净整洁和安全。这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这需要相关部门、养犬人、以及城市居民多方协作,共同努力达到标本兼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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