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余明辉]

余明辉

日前,黑龙江省绥化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为3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近段时间以来,各地相继行动,为担当干部撑腰正名。云南省纪委两次召开大会,公开为双柏县、凤庆县时任县委书记李长平、陈昌砚正名;9月17日,青岛一次性澄清7起不实举报,为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李信阳等多名干部正名;9月3日,海南澄迈县一次性通报6起失实信访举报;在这之前的8月下旬,长沙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为7名遭受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这些行动释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信号。

毫无疑问,这些不断加长的正名澄清“清单”,凸显的是各级各地党委、纪委的积极作为,既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又体现了对想干事、能干事、有担当的干部的保护,对激励更多的党员干部立足本职、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诬告错告者是一种无形震慑。

稍稍分析各种正名澄清通报,不难发现一个事实:这些不实举报有的是没有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对党员干部错告,但相当一部分则是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恶意中伤,对党员干部进行诬告、造谣、陷害、抹黑等。这样的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权利的滥用,背离举报监督的本质,干扰正风反腐有序推进。诬告行为破坏了政治生态,助长不良政治文化,严重扰乱了纪检监察工作。

如果说那些由于不了解全面情况而出现的不实举报尚情有可原,那么对于那些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恶意中伤的不实举报,则必须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在既往的多个案例中,对于不实举报,更多的仅是对被冤枉者澄清正名,而对诬告、陷害者却鲜有及时有力处分。违规乃至违法不能及时付出应有代价,这也是在利益驱使下出现大量不实举报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当前,我们的各项改革事业正处于关键期和爬坡期,很多工作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试错出错难以避免。这就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容错机制,对那些锐意改革、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党员干部给予充分的保护。这不但需要为遭受不实举报者及时澄清与正名,更应对恶意举报的人采取有效遏制举措,从根本上去除恶意举报的土壤,营造为敢于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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