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反思溺亡高发

[来源:潇湘晨报]

痛心!8月5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常德临澧新安镇发生一起青少年溺亡事故,溺亡的3人,两人为高中学生,另一人为大学生。(详见今日A07版)

这已不是这个暑假以来第一起悲剧,仅仅在昨日,我们还知道这样两起悲剧,一起是发生在湖北黄石,有五人在长江游泳中溺亡,其中四个是未成年人,据说他们还是一家人;另一起是发生在安徽郎溪,有三个年轻人溺水身亡。

“随着暑期来临,中小学校放假,加之近期气温逐渐升高,游泳的人数不断增多,加强市民及学生水域安全工作势态严峻”,年复一年地重复这样的话,水域安全工作依然“态势严峻”。

是我们的提醒不够吗?安全标语随处可见,各类警示文件自上而下从来不缺,那么,溺亡悲剧为何还会发生呢?

客观来说,意外之事,本就防不胜防,完全杜绝悲剧发生的确不大可能,真正值得反思的是,溺亡悲剧为何年复一年地丛生?

从那些溺亡悲剧的主体看,大多是未成年人,从他们的群体特征来看,由于他们心智还不成熟、活泼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差、辨别是非能力弱,发生这类悲剧的风险,确实会高于其他群体。

但是,这恐怕依然不能与悲剧丛生建立逻辑的自洽。不顾后果的野泳,要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价,如此多的未成年人逞一时之凉快,竟然如此不顾后果,这显然不仅仅是生性使然,而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事实上,不独这些孩子,我们这些大人,又有多少人在生命的敬畏上可以做出表率呢?

对生命敬畏的缺失,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最直接的原因,还是因为我们的安全教育可能存在诸多缺失。这里的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学校严厉的三令五申,也不只是家长不容辩驳的呵斥,而是从教育的规律出发,让未成年人真正熟知野泳的危害,从心底建立对生命敬畏的认知。换句话说,安全教育,不仅仅是让未成年人获知野泳的危害,还应该从生命的高度,主动杜绝去冒险。

面对溺亡悲剧的高发,恰当的安全教育,还包括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孩子学会游泳,学会如何自救与争取他救,而不是对孩子游泳诉求一刀切地抗拒。

逝者已逝,愿他们从此安息,愿此类悲剧少一点,再少一点。悲剧给我们带来的反思,需要全社会在安全教育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潇湘晨报评论员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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