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洗稿”应先明确法律定义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朱雀丹心]

7月17日天,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作为第14年的“剑网”专项行动,今年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是自媒体“洗稿”和短视频平台。本次专项行动自7月上旬开始,将持续4个多月。(7月18日新京报)

洗稿泛滥,不仅严重侵害着原创权益,挫伤和原创的积极性,也扰乱着传播秩序,可是很多时候,对于洗稿,很多人却束手无策,这主要因为,法律对洗稿并没有准确或者确切的定义,以至于让很多人投机取巧,乘虚而入,对洗稿进行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这是整治洗稿行为的前提和基础。

洗稿不是法律术语,而是传媒行业特有的名词。主要指的是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实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这种行为存在着巨大的隐蔽性,给打击和治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而且也加大着被侵权的人维权难度。

按照现行著作权等相关法律,版权不保护思想和创意,而是保护思想的表达方式。也就是说,法律意义上的版权保护更多的是倾向于思想的表达方式,而非思想本身,这就导致一些洗稿者,将别人的原创稿子进行改头换面。将一些文字使用相近的语句或者词语进行表达,从而规避法律制裁。比如将原创中的“半信半疑”改成“将信将疑”,“张三李四”改成“张四李三”,将文字转化成图表,图表改成文字,更有甚者,将一段话拆分成几段,或将几段话拼成一段,一篇文章拆成几篇,几篇凑成一篇。花样层出不穷。但是表达的意思却与原创并无二致,这样在法律上就不能构成侵权。这也是很多洗稿人惯用的伎俩。

这就需要从法律层面对“洗稿”行为进行明确定义和定性,对法律进行修正,比如,将版权保护的范围扩大到思想和创意,不只是注重语句的表述。只要表达的思想相同或者相近,两篇文章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就可以认定侵权,通过这样来打击洗稿行为,遏制侵权泛滥。这是其一。

其次,洗稿的猖獗,与违法成本较低不无关系。对于洗稿行为,很多原创作者常常无可奈何,这主要因为维权难度较大,如果通过法制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需要耗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等待,而且最终的结果也未必如意,很多时候往往付出巨大的代价,最终等来的只是很少的赔偿,甚至根本拿不到一分钱的赔偿,这也导致着一些人面对洗稿只能自认倒霉,最多也只是在网络上打打口水战。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法制措施。因为,很多人都明白,维权常常得不偿失。

因此,需要改变这样的现象,一方面可以加强对洗稿等侵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让洗稿者得不偿失,自然就会有所收敛,另一方面降低维权成本。对于洗稿这种歪风邪气,个人维权往往力不从心,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维权组织,比如可以对这类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比如可以对维权者提供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支持,通过这些,来减少维权者的后顾之忧,降低成本。维权成本减低了,维权的积极性自然就调动起来了,侵权行为就可能得到遏制。

广告

评论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