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不认旧账”歪风当刹

2024-03-15 09:43:5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睿鸫]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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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

去年以来,上海多家健身房频频传出闭店消息,导致大量消费者预付的健身卡会员费打了“水漂”……这是“预付式消费”市场的一个缩影: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收到的海量投诉显示,健身房、教育培训机构、美容美发场所等以预付式消费为主要消费形式的行业里,经营者跑路、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案例越来越多,数不胜数。(3月13日上观新闻)

作为新型消费模式,预付式消费因有其便利支付及额外优惠的特性,一直以来,颇受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在眼下的预付式消费市场上,却出现了“新店不认旧账”,仿佛有“套路化”的操作迹象:商家通过宣传、邀约、充值享受优惠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以预付费方式购买服务,在积累了一定的客户量后,突然以“经营不善”为借口消失,新任商家则声称门店系转让得来,提出只能有条件地承接前任商家的客户,迫使消费者重新充值,一些店铺甚至一年能更换三四次店名。

“新店不认旧账”之所以屡屡出现,呈泛滥态势,一方面源于因消费者处于市场交易关系中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往往后知后觉,难以提前做好防范;同时,不良商家抓住了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这一“软肋”,若需付出的时间与精力大于维权所得,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难免会打“退堂鼓”,无形中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如此一来,既透支了消费者的信任,影响到市场交易秩序,也拖了我国消费经济的“后腿”。

值得关注的是,3月12日,中消协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报告》称,鉴于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立法存在的粗放、零散、差异化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除了从源头立法,有效保障合约履行,限制跑路行为之外,对于消费者维权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集体诉讼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后盾。

实际上,针对商家在经营中“移花接木”炮制换老板的把戏,有些地方已开始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北京此前在起草《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中,明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不得拒绝履行单用途预付卡消费合同义务。惟有,多措并举,才能有效堵死“新店不认旧账”种种漏洞,正确引导预付消费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一审:杨露 二审:邓望军 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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