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切莫滥签“责任状”

2024-02-20 09:54:4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江文]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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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

一年之计在于春,实干奋进正当时。新年伊始,为了让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确保又快又好地推进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工作,一些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恐怕也在开始谋划,新年开工之际,将及时和基层乡镇签订责任状了。

实事求是地说,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手段,上下级就某项工作签订责任状,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责任分解、压力传导的目的。这相当于,下级给上级立了“军令状”,上级给下级上了“紧箍咒”。这有利于上下同欲、步调一致,确保工作的又快又好推完成。

凡事过犹不及。责任状虽好,但动辄就签订责任状,导致责任状“满天飞”,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在一些地方,有的以“压力传导”之名,行“责任下放、权力保留”之实,将“压力层层传导”异化为“责任层层甩锅”,让基层苦不堪言、疲于应付。有的不顾基层实际情况,滥签责任状,防汛抗旱、村道管养、烟叶生产、劳动力转移、果树病虫害防治……一些乡镇每年要和上级单位部门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甚至带来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

如果事无巨细,不管轻重缓急,无论部署什么工作,都让基层签订责任状,其实也是一种形式主义。责任状泛滥,本质是一些上级以行政权力压制下级,根源在于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和基层乡镇签订责任状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可签可不签的,坚决不签。必须签订的也要反复斟酌,精挑细选,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层级之间的事权和责任,健全科学的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责任状不是灵丹妙药,不是签订了责任状就万事大吉。新年伊始,各地各部门单位一方面要实事求是、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真担当、干实事、见实效,科学合理地和基层乡镇签订责任状;另一方面也要坚决贯彻上级要求,进一步细化办法,明确权责,让责任状发挥其本来作用,让基层干部工作起来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一审:杨露 二审:卢小伟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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