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22-11-12 09:06:4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盛明科] [责编: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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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如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湖南日报《理论·智库》特约请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盛明科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意味着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部署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与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切实提升治国能力和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和把握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党执政70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相继经历了“过渡时期法制”“社会主义法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阶段,当前正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萌发、成长、形成,指导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实践、跨越,也在新时代法治实践中不断得到应用、检验、升华。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时代需求、突出问题导向、站稳人民立场,科学解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面临的“特殊难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法治理论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时代化发展,是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方面,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悟透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引导全社会形成法治观念共识和行动共为。法治不仅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也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另一方面,须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与战略构想,反复领会法治国家建设的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以极具时代伟力的法治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引新时代法治实践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创造和谐、稳定、良善的内外部环境。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容,深刻领会和运用蕴含其中的精髓要义,是法治国家建设重要而长远的战略选择,这离不开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协作与努力。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原则和要求,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前提遵循和本质要求,是事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前途命运的根本准则。

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解决的是“方向”和“道路”问题,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先行先试中创造性探索无先例可循的经验、提炼现代法治和良法善治的“中国范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须牢牢把握三大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实现二者有机统一方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原则。须始终清醒“法治为了谁、依靠谁、保障谁”的根本问题,突出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回应和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坚持现代性的时代原则。法治道路须符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时代要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充分彰显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命力、活力、可持续性。

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坚持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用好这一法治“总抓手”。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须继续在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上做足文章、做出成效。要善于在变革中孕先机、在实践中促发展,不断提高法治的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特别在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不确定性风险矛盾冲击显著增加的现实背景下,须突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分析研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大力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建设法治体系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落实好这些举措,才能更好推进法治体系与法治国家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者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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