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协同”,构建管党治党“责任共同体”

2022-08-04 09:32:5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文君]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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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

今年上半年,衡阳市纪委监委通过清单式明责知责、精准履责督责、严肃追责问责,纵深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这“四责协同”,进一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联通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8月4日 湖南日报)

“四责协同”,四个责任既相互贯通、又相辅相成,为推进清廉建设提供了良好机制。而使之运转起来、发挥作用,重在突出“四责协同”,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闭环,推动清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为了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做得了”的具体事项,衡阳市委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两张清单”,从市委主体责任、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班子成员责任等3个方面,细化明确49项具体任务,分别回答“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的问题,将职责量化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构建出了管党治党“责任共同体”。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仅仅是党委主责、纪委专责,而是要形成“四责协同”,各个责任主体齐心协力、同向发力,进一步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构建“四责协同”机制,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目的是要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一家做”到“大家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走出一条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新路径。

为了确保清廉建设成效,必须形成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其中,党委(党组)统揽全局,强化考核评价;纪委监委积极协助,强化追责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通过强化考责问责,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把正面激励和负面惩戒的导向树起来,鼓励开拓作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

实践证明,“四责协同”责任机制的深入推进和落实,有利于强化党委、纪委、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各自的责任理念,明确责任框架,完善责任动力传导机制。同时,也有利于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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