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键解绑”仍需法治“护航”

2022-06-23 09:03: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志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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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

去年10月,有机构发布《垃圾短信状况调查报告(2021)》,近七成受访者表示电商促销期间收到垃圾短信的频率明显更高;四成受访者反映网络平台存在不同意接收营销短信就无法注册的情况。从受访者收到的垃圾短信类型来看,零售商品类的推销短信最多,占比达74.76%;其次是金融保险类的推销短信,占比43.42%;房地产和汽车推销短信、电信业务宣传短信、餐饮类推销短信等其他推销短信也备受消费者诟病。(人民日报海外版6月22日)

目前,移动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252万款。其中,日常工具类、电子商务类和社交通讯类APP数量分别达到37万款、24.8万款和21.1万款。

丰富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给人们的生活虽然带来了各种便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互联网应用大多需要通过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而应用平台往往“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由于线上购物、手机导航、在线刷剧等,手机绑定APP太多,“短信轰炸”不止让消费者“头疼”,更使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这种现象在“6·18”“双11”期间尤为明显。

持续的网络人身攻击、电话骚扰、短信轰炸等应当属于侵犯公民安宁权的行为。《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侵扰私人生活安宁,是不少网友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法侵扰、侵害的权利。不被打扰是安宁的核心。这个严肃而又严重的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键解绑”仍需法治“护航”。有关专家认为,“短信轰炸”的源头有可能是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超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消费者同意,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营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推出“一键解绑”功能,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限制在与互联网账号注册目的直接相关和最小必要范围,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以及可能衍生的“短信轰炸”等不良后果。

“一键解绑”要想取得理想效果,平台以及广告商必须依法进行商业行为。应用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还需要技术层面的完善。据此,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与此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也应主动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职能主管及执法部门亦须依法强化监管,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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