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边角料食品”游离在“监管之外”

2022-01-27 09:05:5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叶金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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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

“按斤囤不心疼”“巨好吃又不贵”……继临期食品之后,一种“边角料食品”又在网络上悄然走红,成为不少年轻人眼中的“省钱宝藏”。春节将至,边角料食品更是一波热过一波,记者调查了解到,从肉脯片、毛肚边、火腿碎,到米饼块、面包边、饼干条,各大平台博主们极力推荐的边角料食品看似性价比高,实则鱼龙混杂,且散装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1月26日《北京晚报》)

众所周知,边角料食品一般是指食品制作过程中,切割下来的边角、零碎,比如面包边、火腿碎等等。虽然“边角料食品”没有“卖相”,但食用起来与“正品食品”还是没两样。如果扔了,就是一种浪费,而如果低价销售,就是一种节约。对商家来说,能把“边角料食品”打折销售也是减少损失和浪费,而对消费者而言,能买到这种打折的“边角料食品”也很划算。可以说,这对买卖双方都是一种“双赢”。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无良商家销售的“边角料食品”不仅品相差、质量差,而且没有产地、没有企业标识、没有产品保质期。有的商家甚至打着“边角料”的名义大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边角料食品”游离在“监管之外”,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六十八条则要求,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可见,“边角料食品”的质量要求与“正品食品”是一样的,其安全保障绝不能游离在“监管之外”。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边角料食品”的安全监管,还需“多方给力”。一方面,工商、食安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经常性地对“边角料食品”进行严督查,严格把好质量关和安全关,绝不能任凭商家销售不合格的“边角料食品”,甚至打着“边角料”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威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对商家销售不合格的“边角料食品”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甚至追究刑责等处罚机制,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消费者要学会理性消费,不要贪图便宜而忽视食品安全。而且,如果一旦购买到存有质量问题的“边角料食品”,应积极大胆地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权益。

当然,还需对商家加强诚信教育,督促商家诚信经营,以保证“边角料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从而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严监督,执法严处罚,再辅以消费者理性消费和商家诚信经营,就一定能让“边角料食品”在热卖过程中,既让厂家减少损失和浪费,又让商家和消费者相互获利,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如此 “边角料食品”才能走得好、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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