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识“减” 赋能“增”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2-01-25 08:47:29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瞿钰洁 胡碧瑜]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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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钰洁 胡碧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21年8月,中办、国办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即“双减”政策),这既是党中央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为党育才现实之需作出的重要战略布局,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办人民满意教育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1月5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双减”。教育系统要科学、准确、深刻地认识“双减”政策,充分理解“双减”背后的大战略、大格局、大思维,促进“双减”真实落地,真正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双减”是回归育人本位的新共识

长时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唯分数、唯考试的教育偏向。素质教育、核心素养等不同教育理念的提出,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础教育阶段的“考试中心论”倾向,但仍需进一步破除短视化、功利化观念,促使基础教育回归育人本位,重塑基础教育价值观。此次中办、国办颁布“双减”政策,彰显了党中央改变基础教育、回归教育本位的坚定决心和社会各界的新共识。

马克思指出,“衡量人类进步的根本标准,归根到底在于人类个体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功能在于育人,而育人本位的回归,则是对学生全面发展具体而生动的实践追求,它包含对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关系能力的全面发展、彰显个性能力的全面发展。教育回归育人本位,从实践层面来说,教育系统需要做到三个回归:一是让教育回归初心,重新认识为谁培养人、培养怎样的人、如何培养人的问题,真正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来办教育;二是让教育回归生活,实现教育世界和生活世界的统一;三是让教育回归规律,遵循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双减”是重塑教育格局的新方向

高质量的教育需要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格局实现了从全面公办教育到公办教育占主体的转型;新世纪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家庭人均教育投入可支配资金大幅增长,校外教育如火如荼发展;进入新时代,教育供给已从满足基本需求转向高质量、高效率发展需求。当前,校外办学指向分数提升的超前、过度的知识性学科教学,导致教育生态的不平衡,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内卷日益严重。

“双减”政策揭开了重塑教育格局的序幕,教育领域需进一步深化教育治理,强化学校教育的育人主体地位,厘清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教育边界及教育内容,规范发展、协同改革三类教育,从而改革教育体系。而承担育人主体责任的学校教育,应积极构建“双减”背景下的学校教育发展方向,一要努力建立更为多元、开放、适用的学校课程体系,在共享资源的情况下更多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选择、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二要积极提高教学效能,促进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情绪状态下,获得知识、能力的提升,切实帮助学生从“向学”变为“乐学”,提高学生的心理水平,激发学生的学习后劲,为全民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双减”是构建教育公平的新举措

教育公平是一个国家教育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指针。教育公平关系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教育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教育发展之间这一主要矛盾的解决。引导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回归公共性,重新明确国家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减轻市场对教育活动的干扰与牵制,构建教育公平,是教育事业应有的发展方向。

“双减”政策,一方面,推动了校内教育质量的提升,开辟了由国家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基本而有质量保证的基础教育服务的道路;另一方面,“双减”将约束校外机构对教育生态的破坏行为特别是基础教育领域的超前、超量的学科教学行为,减少因经济差异所带来的校外教育机会、教育资源、教育条件的差异,以保证社会全体能通过分配正义来实现机会均等。同时,教育系统也应积极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人才选拔制度改革等,从体制、舆论、实操上为“双减”的可持续实施保驾护航,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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