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国歌歌词被处罚是一堂普法课

2021-10-06 09:38:2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维扬书生]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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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书生

近日,#江苏一男子篡改国歌歌词被处罚#出现在热搜上,引发网友热议。9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河海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内发布篡改国歌歌词的信息。目前,涉事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处理。(10月4日澎湃新闻)

无独有偶,2018年9月6日,成都市温江区女子帅某为维权擅自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并在QQ群中发布,帅某被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年10月8日,曾经凭借着一首《让你做我的眼睛》吸粉无数的抖音一姐莉哥因为在直播的过程中,公然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皮笑脸的方式表现国歌内容,2天后,其直播间被虎牙直播封禁,账号被冻结,相关影像作品被下架。

篡改国歌歌词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是一种涉嫌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州男子陈某因对其所住社区近期公示的将要安排物业入驻及小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不满,故意篡改国歌歌词并于9月25日发表在该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以引起群内人员关注、鼓动其他业主抵制物业入驻小区,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也遭到网友的齐声谴责。“法盲,无知!!!”“罚得太轻了!”“太恶劣了,应该拘留!”陈某最终因篡改歌词被警方处以警告处罚,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篡改国歌歌词被处罚是一堂普法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只要故意篡改国歌歌词并在网上传播,挑战的是法律底线,违反的是公序良俗,就肯定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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