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缺受理”,用心用情传递法治温度

2021-07-03 10:06: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文君]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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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

5月20日,长沙市岳麓区含浦九江村低保户74岁孙爹爹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来岳麓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但老人携带的低保证明过了时效,该中心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对该案进行了受理、指派,让老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这是该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实例。(7月3日 湖南日报)

容缺之“容”,是“容许”;容缺之“缺”,是“缺少”。“容缺受理”,是指只要企业和群众主件材料齐全,某些材料暂时缺少,可以先行办理,允许申办人在以后环节中补齐容缺材料。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南司法行政系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着力点, 建机制、补短板、强服务、普惠民,用心用情传递法治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容缺受理”可以当成是对“最多跑一次”的发展和补充。正因为有了“容缺受理”,让企业和群众缺少的资料事后补充,才能保证申办人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更好落实。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不少地方推出“容缺受理”制度,群众跑腿少了,“办事难”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如何让群众办事效率再提高、满意度再提升?湖南司法行政系统勇当改革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创新者,创新性地推出了“容缺受理”工作机制。

3月17日,湖南省司法厅在全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只需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人承诺书》,即可在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况下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大大节约群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一些地方还创新审批机制,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让一些时间紧急、急需办理的问题,得到高效解决。

眼下疫情防控一点也不能放松,相关部门理应抱着与社会共渡难关的积极作为心态,推出应急举措,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搭把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绿灯”放行,实现相关行业应开尽开“零门槛”。说到底,这实际上就是放“政策的活水”,养“经济的大鱼”,于企业增收、政府提效、财税减压、经济搞活等都有好处,其最后的治理局面一定是多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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