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被撞死主人担全责”是堂法治教育课

2021-05-13 15:07:5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丁家发]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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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

随着养宠物的人增多,车撞狗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5月1日起,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开始实施,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绳等措施。5月9日,扬州一狗主人遛狗未按规定牵绳,引发了事故,导致宠物狗被撞死,被告知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5月12日《扬子晚报》)

心爱的宠物狗被车撞死,令狗主人悲伤,而更悲伤的是,主人还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需要赔偿车辆损坏维修等费用。这让人意想不到的后果,原是狗主人遛狗未按规定牵绳。可以说,此案例是一堂很好的法治教育课,警示市民一定要遵守法规文明养犬,否则,一旦导致不良后果将得不偿失。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饲养宠物犬的市民越来越多,而不文明养犬乱象也日益突出,特别是遛狗不栓绳,狗在小区或马路上时常像脱缰的野马,以致乱蹿乱跑,甚至咬人,不仅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也对过往市民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经常引发一些矛盾和冲突,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因而,治理狗患刻不容缓。为此,许多地方都陆续出台地方性法规,要求文明养犬,规定遛狗必须按规定栓牵绳等。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实施之前,对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大都批评教育了事,或按照地方法规予以适当罚款等处罚。但是,对遛狗被车撞死的情形,从同情“弱者”角度出发,尤其是价值不菲的名贵犬,一般都是机动车司机赔偿狗主人的损失,即使双方协商不成报警处理,通常也会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而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绳等措施。也就是说,“遛狗不拴绳”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同样狗被车撞死的交通事故,由于狗主人违法在先,事故责任认定无疑将发生“反转”。此案例中,狗主人遛狗未牵绳,交警部门确认狗主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于法有据,一点毛病都没有。

“狗被撞死主人担全责”,可谓比悲伤更悲伤的教训。此案例就是一堂法治教育课,对饲养宠物的市民来说,都是一次警示和警醒。法律不是儿戏,市民必须“依法养狗,文明养狗”,严格按照新《动物防疫法》和地方性法规,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真正做到遛狗按规定栓牵绳,并做好安全防护、环境卫生及防疫等措施,让宠物狗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始终能控制在狗主人手中,宠物狗才不闯祸、不咬人,也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交通安全等事故。即便因意外宠物狗受到伤害或被车撞死了,只要是依法文明养狗,主人便不会承担事故责任,也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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