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英雄,才能涌现更多英雄

2021-02-23 09:21: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英] [责编: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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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月20日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月21日中国新闻网)

除仇某某外,这几天还拘留了四川、广东、云南的几名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网民。

在中印加勒万河谷对峙事件中,5名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令无数国人为之动容,戍边英雄保家卫国的英雄气概可歌可泣。然而,这几名网民却在网上发布恶意歪曲事实,带有诋毁性质的违法言论,无疑突破了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也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情感上难以接受。

“宁将鲜血流尽,不失国土一寸”,这是所有戍边战士的信念,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他们爬冰卧雪、驻守边疆,用热血铸起界碑,为守护祖国的河山奉献青春甚至生命。我们常常以“岁月静好”来形容如今的盛世生活,但这份静好岁月,恰恰就是这些勇于牺牲的人“负重前行”所换来的。“宁可向前十步死,绝不后退半步生!”这不是口号,这是中国军人身上奔腾的热血,是中国军人为祖国恪尽职守的精神写照。在视死如归的战士面前,那些恶意诋毁者,可照见了自己人格的渺小?

2018年施行的英雄烈士保护法,明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各地公安机关对诋毁贬损英烈的言论,依法予以处置;多地检察机关对侵害英烈名誉等问题,也依法启动公益诉讼。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立法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权利,也是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与前途。如果为国尽忠都能被随意歪曲,导致英雄流血又流泪,那么一旦需要公民为国家和民族而战的时候,谁还愿意站出来?

如果家国为肌体,那么英雄就是脊梁。在抵御外侮的中国战争史上,无数的英雄用鲜血换来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保障了领土的完整,如今,新时代的英雄仍然以家国为念,不惧外敌,英勇奋战,不惜献上自己的生命。在此次中印对峙事件中,四名牺牲的军人中最年轻的陈祥榕只有18岁,王焯冉23岁、肖思远24岁,陈红军还有4个多月就要当父亲,他们的牺牲令人痛惜。作为回报,社会对英雄理应尊崇和捍卫,不能淡忘更不能诋毁,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大好河山需要英雄的守卫,太平盛世需要英雄来换取,给英雄以尊敬,社会才能出现更多的英雄。

恶意诋毁英雄、歪曲事实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辣笔小球”事件也再度给那些在网上逞一时口舌之快的人敲响警钟,也提醒所有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突破法律底线受到严厉制裁,同时更要对任何蔑视、诋毁英雄的行径说“不”,而应该尊崇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

■三湘都市报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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