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名义掀掉“996”工作制“遮羞布”

2021-01-08 18:31:5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段官敬]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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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官敬

劳动最光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最迫切。日前,上海小伙小江称是2020应届毕业生,入职申通快递被公司副总监要求9点以后下班,并表示这是为员工负责。小江由于拒绝无意义的加班,被告知因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上海青浦区仲裁委裁定申通快递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判决其依法支付赔偿金。

提到“996”工作制,想必广大职场工作者不会陌生。从某知名企业负责人高调推崇所谓“996”工作法是“企业生存之道”,到不少企业相关市场主体把“996”摆在明面上来谈,甚至作为招聘面试的“第一问”,直击面试者和劳动者的“灵魂”。不得不说,如此与法律条文格格不入的扭曲观念,竟然堂而皇之出现在职场的“明规则”中,令人匪夷所思也难以接受。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所见,“996”严重超出了劳动强度,也严重吞噬了广大劳作者的合法权益与切身利益。问题是,为何少数企业和职场在明明违规违法的“996”工作制上达成某种“妥协与默认的共识”,想必这才是最值得反思和警惕的地方。当然,这里面与少数企业主体不当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是分不开的,之前有某公司员工因无限制加班导致突发心猝死,相关公司竟然大肆宣传所谓“奋斗、拼搏”的鸡血式成功学,无视生命尊严与劳动法律的底线。

所以说,所谓“996”工作制,在被“心灵鸡汤”式企业文化所裹挟、装扮下,于潜移默化中吞噬了一种对正确价值坚守、对法治精神砥砺的堤坝。当然,这里面同企业主体“店大”可以对相关员工“店小二”进行压制的不对等关系分不开,导致员工和劳动者不得不“被动”接受所谓企业文化。说到底,还是要用好法律武器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法律问题回归法律框架进行讨论。否则,在所谓思想与观念对抗中,相关企业主体始终站在追求利润角度,掩盖“996”工作制非法性和不正当性。唯有以法律名义,掀掉那层遮羞布。

无论如何,“996”工作制是法治精神的“黑名单”。企业生产发展、追求利润最大化没有错,但是必须在法律轨道上进行更新生产技术、调整经营方式、完善企业文化,而不是靠无限制加班、压制式文化,肆意损害劳动者切身利益,获得所谓“成功与奋斗之间的关联”,这样的企业、如此庸俗的文化、缺乏人性的机制,劳动者必然会用脚投票。此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一工难求”与“市场拓展”之间本身就存在逻辑关联,唯有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立起法律钢线,才能赢得员工的精气神、市场的强后劲。因此说,与其大搞可有可无的形式主义、公司政治式的“996”工作制,倒不如精准施策、转型升级,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更加创新思维和创造精神防患风险、迎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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