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办”既要有态度更要有进度

2021-01-06 17:39: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汪东旭]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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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东旭

不久前,记者在一次跨省检查暗访中发现,面对问题,有的基层干部“马上就办”表态快,但落实解决无行动、无效果,甚至不惜“临时抱佛”脚造假搪塞。这种只承诺不行动,甚至“变了味”的“马上就办”,与把事情办实办好的初衷背道而驰,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1月5日 新华网)

对办事群众承诺“马上就办”,能够让群众感受到相关部门敢于揽事、勤于干事的担当精神、实干作风。但仅仅承诺显然还不够,还必须守诺、践诺,把群众关心关切的现实利益问题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在地上,并及时向群众反馈问题解决的进度。否则,当初承诺的“马上就办”,就会被认为是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的“挡箭牌”,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种伤害和透支。

做好群众工作要有两个层面,一是“态度”,二是“进度”。表态“马上就办”,这是一种积极的办事态度,能赢得群众的“第一印象”。但光有“第一印象”还不够,只有真正把事情办好、把问题解决,才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实现承诺到践诺的圆满闭环。为民服务只停留在“口惠而实不至”的层面,违背了为民办实事的初衷,沦为了“假把式”“放空炮”,群众心底自然不乐意、不买账。

追本溯源,“马上就办”跑偏、变味,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观看,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面对群众诉求不能感同身受,只图以嘴皮功夫应付群众;还有的不善学习不愿钻研,业务能力、治理能力不强,面对问题难题办法不多、成效不够。客观来看,一些地方监督问责搞“一刀切”,迫使基层干部只能先承诺“马上办”应付过关;一些问题因为政策限制、客观因素等,不具备“马上办”的条件。

归根结底,群众愿意看到的是问题被重视、被推进、被解决。对群众利益问题,可以立刻予以解决的,要通过狠抓作风建设、增强治理能力、科学监督问责等方式立刻解决;不能立刻解决的,要仔细研判分析,力争分情况解决、分阶段解决,同时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进展和改善;对那些限于条件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和误会滋长,同时思考创造条件解决的可行性。唯有如此,才能赢得群众认可点赞,推动事业进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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