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以牺牲员工权益来降成本

2020-10-29 10:06:4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家和]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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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和

在疫情的影响下,一些企业面临经营上的困难,有些老板动起了降低人力成本的歪脑筋。“签个字,自愿放弃社保吧,给你加点工资,咱们双方都有好处。”近来,有个别企业让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要求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违法!(《北京日报 》10月28日7版)

由于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面临经营上的暂时困难是事实,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也是需要的。但有少数企业把降成本的目光不是盯在加强内部管理和提质增效上,而是以牺牲员工参保权益为代价,这种做法是降成本之路走偏了方向。说是对劳资双方都有好处,实际上对双方利益都有害处。

作为劳动者,根据目前相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要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员工如果因为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放弃参加社保的权利,相比未来能够享受到的社保待遇,或者遭遇问题所面临的风险,根本就是得不偿失。

作为企业经营者,以牺牲员工参保权益为代价,采取降低和不缴纳员工社保费的方式,带来的后果就是引发本企业员工的不稳定因素,劳动者在你这里干活,将来连社保都没有,还会真心实意好好干吗?这种不得人心的企业,不仅解决不了当下发展中的暂时困难,今后也不会有好的发展前景。

笔者以为,一些企业在当下负担较重、经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应设法多渠道、多角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的全过程中加强科学的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来赢得市场,切不可打一些要求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歪主意。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要让企业员工爱厂如家,努力工作,企业首先要像个家。只有劳资双方同舟共济,共同克服发展中的暂时困难,才是真正的双方都有好处。

国家的社保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如果有少数企业仍坚持要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必须给予严肃问责和惩罚。同时,员工也应通过投诉、举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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