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症得用法治“息怒”

2020-10-16 11:10:3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丁家发]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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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

近日,辽宁沈阳,一名女子在斑马线上拦公交车,公交车顶着女子往前开。目击者称,女子在车站没上去车,认为司机故意没等她,便拦截公交车。公交公司表示 ,乘客做得不对,司机的处理也有过激之处,已对司机进行调岗,同时司机赔偿对方1000元。网友:一个真敢站,一个真敢碾!(10月15日中国新闻网)

公交车司机和女子斗气,一个在公交车前“真敢站”,一个是“真敢碾”,两人显然都是患上了路怒症。双方不计后果的斗气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还很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笔者认为,路怒症得用法治“息怒”,对类似违反法律法规的路怒症们,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惩,才能治愈他们一言不合就动怒的坏脾气。

作为公交车司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充分保障行车安全,以及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辽宁沈阳这名公交司机却无视交通安全,面对女子在公交车前的拦截,竟然做出了过激的举动,顶着女子往前开。这样做,置女子于十分危险的境地,一旦车辆失控碾压女子,就有可能酿成恶性交通安全事故,女子非死即伤,后果不堪设想。假如女子被碾压致伤致死,就不是违反交通法规那么简单了,将涉嫌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

而对当事女子来说,自认为司机故意没等她,就动怒和司机“杠”上了,拦截公交车不让走。此行为是典型的路怒症,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也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当儿戏。尽管公交司机或许为息事宁人,赔偿了她1000元,但对女子拦截公交车的违法行为,也不能轻易放过,应当依法给予相应惩罚。否则,拦截公交车毫发无损,还因激怒司机作出过激行为而获得赔偿,那么,就会出现一些不法人员效仿而“碰瓷”公交车。同样,对公交车司机的路怒症行为,坚决不能容忍,在对其调岗、赔偿对方后,千万别不了了之,还必须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警示其他公交车司机,一定要遵纪守法和文明、安全驾驶。

在城市里,患上路怒症的人越多,道路交通必然会越发拥挤,不必要的纷争、吵闹乃至社会戾气必然膨胀,其潜在的安全隐患必然增多。路怒症具有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交通安全问题。在由路怒症引发的冲突和事故中,双方常常以自己有坏脾气来解释,而相关部门处理时又总是乐于“和稀泥”,不管双方违法不违法,一般不会以法治途径解决,最终大都以“不打不相识,互不追究”而了之。这种现象,导致路怒症们根本不会汲取教训,改正自己的坏脾气,恐怕还会越发变坏,遇事斗气、比狠,做出一些更为过激的行为。

因此,要治愈路怒症,就应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路怒症们予以严惩,用法治手段让他们“息怒”。比如,在此事件中,对公交车司机和乘客的违法行为,都应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涉及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才能警示教育路怒症们收起自己的臭脾气,从而有所敬畏、有所克制,类似“公交车顶着女子开”的事件便不会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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