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禁酒令”要避免处罚过度、矫枉过正

2020-10-10 11:03:0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汪祯茂]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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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祯茂

近日,甘肃省庆城县印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县公职人员一切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该“禁酒令”明确规定,县内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禁酒令”还规定,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这一“最严禁酒令”引发热议。

从舆论风向来看,有网友表示支持,也有网友认为,法定工作时限外是私人时间,饮酒与否不该被强制干涉。笔者认为,支持或是反对不能仅凭个人情感倾向,应该进行理应分析,结合实际客观评判。

首先,酒文化传承了千年,适量饮酒是人们进行社交、缓解疲劳或是激发灵感的一种方式,《将进酒》《兰亭序》《短歌行》等名篇均体现了酒文化的正面价值,天气寒冷了喝酒暖暖身子、干活累了喝点小酒缓解疲劳、亲朋好友聚会喝点小酒都可以理解。

但喝酒的益处均以适量为前提,如饮酒过度,会麻痹神经、影响机体反应,甚至可能因酒精的作用而带来违法乱纪的风险,如酒驾、酒后乱性等。另外,工作中的酒局很容易突破适量的界限,严重影响工作状态,损害身体健康。更有些公职人员被迫参加酒局,苦不堪言。因此,为工作而禁止公职人员饮酒具有客观合理性。

比之普通人,公职人员因为特殊的身份定位和职业性质,对待饮酒又更具严肃性,理应规避饮酒带来的诸多的风险,避免饮酒带来的负面影响。工作需要应大于个人的饮酒需要,是不容争辩的硬性要求和思想自觉。且“最严禁酒令”只限定工作日或是有工作需要的节假日,无工作安排的非工作日并未限定,这样的禁令张弛有度。

因此,“最严禁酒令”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体现,是基于大局的合理要求,从某种程度上还是对公职人员的身心保护,应该给予肯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施行禁酒令的同时,要充分结合实际,保护好公职人员的私人空间和生活自由,避免处罚过度、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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