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防止“大数据杀熟”:进步之下还有短板

2020-09-27 08:53: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韩朝辉] [责编:印奕帆]
字体:【

国庆将到,旅游高峰即来。不少人点开手机App,寻找心仪的景点和酒店。然而,有人发现,同样酒店、同样时段,老用户明显要多花钱。(新华网9月25日)

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这一现象被称为“大数据杀熟”。而随着国庆长假到来,“大数据杀熟”再度在网上热起来。据了解,它是基于对不同类型消费者数据的“消费者画像”,判断其偏好、用户黏合度、价格敏感度等,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说到底,是互联网平台利用其信息不对称优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双节”期间,为防止“大数据杀熟”,相关部门出台新规。10月1日起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新规在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领域将以前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进行细化,更具有指导性,甚至有人认为,规定的出炉标志着万亿元规模的在线旅游行业,进入规范引领的新发展阶段。但若从防止“大数据杀熟”成效来看,不得不说进步之下还有诸多短板等待补齐。

比如,“大数据杀熟”几乎涉及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而新规的出台,也只是在单个领域进行了防止,辐射面比较窄;况且,即便有电子商务法等上位法支撑,单一领域的暂行规定能起到的改善效果似乎也比较有限。再比如,从规定本身来看,新规仍未明确违规行为的判定,在线旅游平台是否存在“杀熟”等违规行为,在判定上仍存在一定难度,导致其约束力依旧有限。所以,要防止“大数据杀熟”,还需多方发力,形成联防联控格局。

首先,作为消费者要提高辨识能力和防骗水平。当遇到疑似“大数据杀熟”时,可以“货比三家”,若发现确实存在价格歧视,应通过手机截屏或是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必要时进行公证取证,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其次,执法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现有对违法行为可处最高50万元的罚款的处罚力度,显然对大的网络平台没有震慑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处罚上限,增加违法成本,形成更强震慑。最后,立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对消费者的数据实施更精细和广泛的保护,进一步明确“杀熟”等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的认定标准等,谨防标准不明,求诉无依。

总之,治理“大数据杀熟”乱象,不是某一方,也不是某一次就能实现的。我们要在此次新规出台有一定进步的基础上,对症下药,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从而凝聚最大治理合力,收获最大实效。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