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不宜一刀切

2020-09-15 00:50:1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段官敬]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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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官敬

金华晚报微信公众号披露,浙江金华多地教师队伍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严格落实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一规定。甚至不少地方义务教育教师年终奖超过了9万元,平均工资收入已高于公务员。此事,在网络引发关切,也得到了广大网友的赞同。

教师是培养人才、传递知识、立德树人的领军人物,教师待遇保障是稳定教师队伍、打造师资力量的关键抓手。提高教师待遇保障和工资收入,既符合让教师成为令人尊敬职业的精神理念,更契合社会群体对教师推崇的情感认同。此外,党中央、国务院有“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一条红线和底线规定。因此说,参照公务员收入水平,有序提高教师收入水平,是值得褒奖和点赞的。

教育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提高教师队伍的工资收入,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落实“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这一要求,并非是简单地将工资收入指标调高、调低,甚至是玩“数字政绩”游戏。何况,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是为了激励更多人才甘愿加入基层义务教育工作中去,替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化建设输入更多后生力量、培育更多人才队伍。所以说,推动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蓄养更多人才力量是“双循环”。提高工资待遇只是手段和办法,而围绕“人才振兴”才是最终导向和目标。

拿公务员工资作为参照,让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有两个点需要重视:一是平均收入水平,放置于每一个具体的教师对象,并非是“所有老师”都是整齐划一的“不低于、高于”;二是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本身就有一个前提,公务员工资改革制度不断完善,正在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所以,参照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仅仅只是“一个指标”,而是“一个理念”,让教师队伍享受与公务员队伍一样的社会地位、经济保障等。

具体来说,若教师队伍工资收入被“简单提高”,搞成了“一刀切”整体推进,忽视了对教师队伍个体的具体分析和具体区别,那么就会造成“吃大锅饭”“坐等加工资”等不良影响,从而影响教师队伍的干事积极性和创业精气神。尤其,很容易伤害相关地方基层公务员队伍的情感与心理。要知道,相对于教师队伍,乡镇基层公务员同样存在待遇不高、保障缺少、晋升狭隘等瓶颈。如果,“一刀切”式、生硬机械为教师队伍提高待遇,忽视教师本身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育人成绩等,那么又会造成新一轮的“待遇保障不公平”,这不是为教师队伍改善待遇条件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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