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娃神器”莫成“坑娃利器”

2020-08-11 11:01:4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丁家发]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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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

巴克球、水弹枪、弹力软轴乒乓球……这个暑期,被网络社交平台带火的“网红”玩具,成为不少孩子在家玩耍的新宠。虽然名气大、买家多,但一些“网红”玩具其实是粗制滥造的“三无产品”,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诸多安全隐患。(8月10日新华网)

一些家长购买“网红”玩具,当作“带娃神器”哄孩子,给他们玩耍。然而,一些“网红”玩具却是粗制滥造的“三无产品”,频频对孩子造成伤害,“带娃神器”变成了“坑娃利器”。笔者认为,“网红”玩具沦为“坑娃利器”,监管在哪里?期待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尽快对儿童玩具市场加以规范和约束,填补监管上的空白,消除儿童玩具在生产、销售各环节中一切可能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充分保障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

儿童有天然的好奇心,在玩玩具过程中经常有撕咬、摔掼、拆卸等行为,如果玩具产品质量不过关,存在安全隐患,就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而一些“网红”玩具问题多多,伤人现象频频发生。比如“益智玩具”巴克球直径5毫米左右,带有磁力,能够拼出各种造型,但这款玩具容易被孩子误吞,有个孩子竟然吞了26颗;装有电池、会发光的“网红”气球,一旦接触高温热源或明火能发生爆燃;水弹枪容易伤及身体且水弹易被儿童误食;水晶泥硼元素含量过高,长时间接触或者误食可导致人身伤害。

据调查,“网红”玩具大多粗制滥造,无论是质量方面还是销售环节,都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质量不过关,系“三无产品”。这些玩具均没有任何合格证,甚至都没有安装和使用说明书,消费者需要向电商客服索要安装和使用视频。此外,一些“网红”玩具也没有标注适用年龄,更无风险提示;电商销售环节也存在漏洞,电商销售页面缺少适用年龄以及风险提示。“网红”玩具的种种乱象,注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孩子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对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玩具必须标明适用年龄并提示相关风险,对36个月以下儿童可能构成危险的玩具应附警告。因此,对“网红”玩具的依法监管不能缺位。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线上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责任,保障网上销售的玩具做到质量合格、标识合规、有安全风险警示,并敦促电商平台加强对电商的审核,对销售“三无”网红玩具的电商一律逐出平台,从而净化电子商务玩具市场,从源头保障儿童的安全。

此外,玩具生产厂家必须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执行“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生产;各地质监等生产管理部门则严格监督和把关,绝不让一个不合格的玩具出厂流入市场。同时,家长也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千万不要购买劣质“网红”玩具给孩子玩,以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总之,全方位加以监管和防范,才能有效杜绝“网红”玩具伤人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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