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游泳救起6人”,可以奖励不应鼓励

2020-07-10 10:38: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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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7月7日中午,贵州镇宁法院法警陈阳阳看到有人落水。不会游泳的他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和其他人一起救起6名溺水者。但因自身体力不支溺水,被送到医院抢救。网友纷纷留言:感谢挺身而出的好心人。(7月9日北晚新视角网)

给好人点赞!明明知道自己不会游泳还去救人,要好好表彰!应该大力宣传这种好人精神!少些见死不救的坏人,多些见义勇为的好人!这些赞美都是网友的真情表达。

“不会游泳救起6人”的法警的确让人感动,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就跳入了水中。但是,笔者在阅读这篇新闻时,看到的角度多是“不会游泳救起6人”。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因为“不会游泳救起6人”的说法固然是真实的,但是也刻意回避了一个基本事实。在“不会游泳救起6人”的新闻里,有一个细节就是“不会游泳的英雄”并不是“鲁莽的英雄”,他知道找一副救生圈套在自己身上,这大大降低了他的危险,这其实是“见义智为”,宣传角度更应突出“见义智为”而不是“视死如归”。

不会游泳下水救人真的那么美好?每一条生命都是宝贵的,生命不分贵贱,遇到别人落水,当然需要伸出温暖的手,问题是,救人时是不是需要“以生命换生命”?徐州市就出现过这样一位英雄,在有人落水之后,“不会游泳”的一位市民跳了下去。他接受采访时说:尽管我不会游泳,但今后遇到这样的情况,还会下水救人。还有江苏盐城市的一位市民,他也是不会游泳下水救人,被认定为“英雄”荣誉称号。当地号召市民向他学习。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都有如此幸运,因为笔者也看到不少“救人不成反牺牲”的新闻,令人无比心碎。因此,“不会游泳下水救人”可以奖励,但真的不能鼓励。因为,救人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需要必备的知识。我们应该鼓励、宣传的是“多学习掌握急救知识”,这样,每个人在灾难降临时方能自救,而不是期待英雄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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