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钻形式主义的牛角尖

2020-07-07 16:16:5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周梦蝶]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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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一份违纪通报在多个社交平台流传并引发热议。该通报显示:6月29日,四川乐山市马边县人大教工委主任吉寿坚桑在个人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一条与工作无关的动态,先后有7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对该条动态进行点赞或评论,吉寿坚桑在当天14点22分、55分分别对相关评论进行了回复。之后,县纪委对包括吉寿坚桑在内的八名公职人员分别进行了书面诫勉及谈话诫勉的处分。

在工作时间内发布和工作无关的朋友圈固然不值得提倡。然而,马边县纪委的处理方式是否足够妥当呢?

首先,处分对象是在工作时间发朋友圈及对朋友圈点赞或评论的人。那么,刷朋友圈而没有留下痕迹(如点赞或评论)的人呢?马边县纪委仅“从明处开刀”,更接近一时兴起而非恪尽职守,有不够公正之嫌。

在处分原因方面,发朋友圈本身并无问题。微信是社交软件,也是重要的办公软件,吉寿坚桑所发的朋友圈或许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但和工作伙伴沟通、交流、分享从而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往往能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何况,这也是一种宣泄工作压力的方式,若能做好本职工作,在闲暇之余发个朋友圈也未尝不可。

从处分力度来看,根据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可见,诫勉处分对个人发展极为不利。如此大动干戈,似乎过于严苛。

人不是机器。人有思想有活力,自然也会感到疲倦。要求上班期间从始至终全神贯注是不现实甚至有违人性的。比偶尔的懈怠更可怕的,是营造一种“努力的假象”。做出一副努力的样子却成果寥寥,只关注表象而不重视内容,从而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

马边县纪委对吉寿坚桑的处理方式,既不合情,又不合理。它不仅暴露出形式主义的荒唐,更展现出监管制度的缺陷。那便是依靠人力而缺乏量化标准,问责泛化、简单化:今天不准发朋友圈,明天不准看微博,再往后,上厕所,喝水这类基本需求都可能受到限制,甚至闹出“在办公室喝牛奶被问责”的笑话。

吹毛求疵会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随意问责会给监管环境造成混乱。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譬如,树立定量工作指标,保障相应的工作时间等。当严则严,当松则松。由此摒弃形式主义,防止问责不当,以免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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