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餐桌革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0-06-16 07:30:2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易茗]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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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近期我省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修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及三个方案相继出台,标志着全面净化餐桌、推进餐桌革命进入了全民令行禁止新阶段,将为“餐桌革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的严法

有关研究表明,人类新发传染病78%与野生动物相关,其病毒来源于野生动物。从艾滋病到非典,从H7N9到埃博拉病毒,从中东呼吸综合症到新冠肺炎,人类与传染病进行着长期斗争,但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极大地抵消了抗击疫情的努力。滥食野生动物犹如打开潘多拉魔盒,不仅威胁着人类健康,也扰乱了大自然亿万年延续的生态平衡。通过立法禁止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既是保护动物和防控传染病的需要,也是法治文明的体现。我国很早就重视该领域的立法,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并于2004、2009、2016、2018年先后4次进行修订。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实现了地方性法规对国家法律的及时跟进,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实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地方性法规的跟进和落实。从此,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推进以净化为标志的“餐桌革命”有了严格的、权威的法治保障。

全面考量各方面因素的良法

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科学确定禁食范围是立法的第一要件,省政府办公厅《意见》明确,“家畜家禽和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不在禁食之列。”充分照顾到了几千年来形成的鸡鸭猪羊牛鱼等肉食品有着重要地位的餐食传统,也符合人们正常的饮食生理需求,并为发展畜牧业保留了应有空间。解决现有野生动物养殖存量处置问题是立法考虑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意见》基础上,同时出台了《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中贫困户和边缘户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监管执法行动方案》。明确对依规退出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给予一定补偿,对禁食后停止养殖的在养野生动物进行妥善处置,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帮扶和转产转型。可以说,此次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立法,既体现了动物保护和生态文明要求,又突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目标;既体现国情民意,又不脱离发展阶段,尤其是兼顾了人工繁育产业在扶贫攻坚中处于的特殊地位;既要达到“禁食”初衷,又尽可能避免产生负面作用。

“良法”到“善治”需要全民共同守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古往今来众多史实表明,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贯彻落实“一条例”“一意见”“三方案”,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分类引导,从完善野生动物执法监管体制机制、野生动物保护、补偿及处置工作机制、人工繁育主体帮扶和转产转型、野生动物处置管理、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等着手,明确市场监管、林业、农业、公安、邮政、海关等部门职责,实现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维护法治的严肃性。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全面净化餐桌是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需要严格执法,更需要全民遵守。应当看到,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大势所需,也是绝大多数人共同吁求,但是中国传统饮食习惯源远流长,“舌尖上的中国”既给予了我们珍贵的滋养,也暴露了“野味文化”的根深蒂固。因此,这场革命无人能置身之外,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只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持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自当对文明餐饮时代的到来满怀信心。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学博士、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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