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不该沦为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博弈

2020-05-31 17:52:5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段官敬] [责编: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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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官敬

广州女童被体罚致吐血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经过当地公安部门调查事件真相也大白了。家长承认为了在网络造势,编造了吐血谎言,所谓“血迹”也只是由化妆品“客串”。之前公布的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虏获了网络不少愤慨和激怒,就在公众期待惩处结果之际,事件竟然有了反转。事实上,无辜编造谣言、扩大舆论影响,达到自身设定的目的,这些手段很常见也不新鲜。但是,只不过这样略显粗糙和低端的网络造势,发生在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之间,不禁让人大跌眼镜。

尽管相关家长对事实进行了放大的描述,偏离了真相的客观程度。但老师体罚6岁违纪女童“跑十圈操场”的操作却是真实的,教育部门作出了“暂停其班主任职务”的决定。事实就是如此,决然不是网友想象的那么不堪入目和匪夷所思,甚至隐藏了什么“惊天动地”的校园新闻。剥离网络舆论影响来说,整个事情经过争论的聚焦点就在“体罚”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可以说,在教育孩子成长成才的共同目标上,家长和教师、学校是一致的追求。为何涉及到孩子惩戒的问题,两者竟然到了“反目成仇”、恶语中伤的地步,不免叫人感到不可思议。且知,教育孩子离不开管束和约制,需要家长和老师在价值架构内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才是教育引导孩子健康阳光成长的打开方式。未曾想,一次“体罚”引来了一场诋毁式的“暴击”,究竟是家长申辩孩子遭体罚的渠道只能”出此下策“引关注,还是教师所作所行实在是到了要以某种过激的举动去回击呢?

想来,两个答案都不是。教育惩戒权的问题上,一直就有探讨与争论。有的人认为孩子说不得、罚不得、碰不得,如何能有效规劝孩子走向正规;有的认为教育是无声的感染,贵在循循善诱、言传身教,对教师的智慧和素养有很高要求。关于惩戒与体罚的边界性划分,公众同样存在着难以“一拍即合”的共情。如同在6岁孩子“跑10圈”惩罚中,有的主张跑步就可锻炼身体又可惩戒孩子,有的反对这远远超出了6岁孩子的承受之力。如果在惩戒和体罚“分寸”上,可以精准到“10圈”与“6岁”那么简单,想必教育惩戒权的边界认定与划分就不在是问题了。

可是,教育惩戒权远远没有想象的和看到的那么简单,它涉及到儿童心理成长、学校教育环境、教师素养水平、家长认知程度以及社会普遍接受情感等多方面因素。打个简单比方,传统教育里的“戒尺”搬到今天三尺讲台上就会显得突兀、“不知今日昨夕”,正因社会文明化与法治化入驻了社会头脑。在探讨惩戒权的拿捏之时,不能否定一个逻辑和前提,即管好育好孩子、为其把方定向,家长、学校、教师理应是利益共同体。若家长因“又要教好孩子、又不能磕碰孩子”纠结与焦虑,或教师因自我裁量空间自由度过大,导致惩戒成为彼此之间的博弈和较劲,那么惩戒就会失去意义,最终错失教育的本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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