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房产中介于法无据、于民不利

2020-05-20 10:43: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宋鹏伟]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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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

永城,河南商丘市的一个县级市,没有料到自己或许也成了“中国首例”。据报道,这座名不见经传的中部小城,最近做了一件惊动全国房地产的事情——全面取缔全市的房产中介公司。永城房产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取缔的是非法中介,并不是所有房屋中介。但对于“是否所有房屋交易都要在永城房产信息中心上进行”,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答复。(《每日经济新闻》5月19日)

痛恨中介囤房和抬高价格,就干脆自建免费平台,以落实“房住不炒”,这本是地方政府的加分项。可是,把中介干脆驱逐出市场再这么干,既于法无据,也有垄断嫌疑,反倒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说法,取缔的只是房产黑中介,并未一刀切。可媒体报道,自2018年5月起,当地就停止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的年审工作,最后一批拥有合规备案证的中介公司也于2019年8月20日后,因备案过期而成了“黑中介”。可见,正是由于有关部门的主动不作为,才使得当地的房产中介集体变黑,以至于合法开展中介业务不再可能。先把你们都变黑,然后再驱逐,这样的套路有违依法行政的原则,也是对当地形象的伤害。这些房产中介机构与从业人员又当如何承受?

一个行业是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应当交由市场做判断。房产中介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一是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促成交易达成;二是作为第三方机构,有助于双方增加互信,减少交易风险;三是能够更加专业高效地协助双方完成贷款、过户等事务。诚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互通变得更加高效,办理贷款、过户等手续的难度也随着简政放权而不断降低,中介存在的必要性确实越来越低。然而,房地产市场的高景气度依然支持了这个行业的发展,既然市场没有萎缩,说明其存在难以替代的价值,能够得到交易双方的认可。

裁判员从来干不了运动员的活儿。且不说房价高企的罪魁祸首是不是中介,就算是中介存在哄抬价格的问题,严厉整治就好,岂能直接把行业整体取缔?因为运动员犯规、吃禁药,干脆裁判员上场比赛?具体而言,当地房价“虚高”的原因需要科学调查,究竟是地价太高,还是中介囤房,抑或是中介机构竞争不充分、开发商与中介携手暗度陈仓,都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而不是倒洗澡水时把孩子一起倒掉。如果发现开发商利润过高,莫非也要将房地产公司一并取缔,自己开发卖房?

市场是用来规范的,有关部门绝不能越俎代庖,把对手赶走后自己下水摸鱼。不错,有关部门成立了免费的平台,可为什么几年过去依然没有让房产中介饿死?谁又能保证今后不会收取费用?如果真想抢走中介的饭碗,不妨以合法的手段,从提升服务、提高效率入手,在资金监管、办证过户等方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让商业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大大降低。相反,对市场的藐视,朝令夕改的政策,只会极大伤害当地的营商环境,也难以避免垄断导致的权利自肥,为房地产交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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