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湘台融合发展水平 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湖南贡献

2020-01-11 09:39:2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肖祥清]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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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祥清

一年前的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两岸中国人、海内外中华儿女共担民族大义、顺应历史大势,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一年来,湖南省对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推进湘台融合发展,努力为夯实祖国和平统一基础、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湖南贡献。

完善工作思路

做好湘台融合发展规划

紧密结合湖南工作实际,提出“一个服从,三个服务”的全省对台工作总体思路。“一个服从”,就是服从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对台工作决策部署,把中央对台大政方针、理论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措施落到实处。“三个服务”,即服务湖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湘台交流交往,服务在湘台企台胞。服务湖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求对台工作要为湖南地方经济作贡献,紧密融入湖南地方经济工作之中;服务湘台交流交往,为湘台各界交流往来创造条件,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服务在湘台企台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带着感情和温度做好身边台胞服务工作,让他们真切体会到“两岸一家亲”的善意和诚意。

扩大交流交往

架设湘台融合发展桥梁

进一步扩大湘台交流规模,动员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地方资源优势,组织策划好湘台交流活动。重视并促进湘台民间交流,邀请台湾基层民众、社区村里长、民意代表、青年学生、特别是“首来族”来湘,让他们亲身感受祖国大陆发展繁荣面貌。进一步搭建交流平台,从学习、就业、创业、旅游、婚配、省亲寻根等方面设计活动和载体,加强湘台联系,促进台湾民众对湖南的了解。进一步优化交流载体和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在湘台交流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落实同等待遇

铺平湘台融合发展道路

为贯彻落实“31条措施”,湖南省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湘版59条惠台措施),积极为在湘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大陆同胞同等待遇。一是紧贴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惠台政策体系,做到“省级有实施意见、部门有落实细则、市县有具体措施”,形成完整无空档的惠台政策体系。二是紧扣政策落实,确保在湘台胞尽快享受相关政策措施提供的同等待遇。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操作细则》,实现政策供给与台胞需求无缝对接。三是紧盯工作问题,创新惠台措施落实办法。针对惠台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政策宣传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到位、终端兼容升级不到位及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不断创新惠台措施落实办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适时召开惠台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会,以调查纪实片的形式,展示各地台胞实际体验政策落实案例,集中通报各地和有关部门政策落实情况。针对台湾居民居住证在自助终端上使用不便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督促逐项完成网端和自助终端的软件升级、系统设置调整,确保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效力、同样便利。四是紧抓工作进度,凝聚落实惠台政策强大合力。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把落实在湘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工作一抓到底。

深化经贸合作

打造湘台融合发展平台

围绕湖南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湘台经济社会高质量融合发展。抓好承接沿海台资企业、产业转移工作。发挥湖南“一带一部”区位优势,顺应产业梯度转移趋势,着力降低台企来湘的投资成本和用工成本。梳理比较周边省市对台招商引资政策,取长补短,优化政策,提高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力、竞争力,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园区开展承接产业转移专题活动。抓好湘台产业合作水平提质升级工作。突出加强湘台科技合作、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合作,大力吸纳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等台湾核心优势产业,致力引进大企业、大项目,推动湘台产业合作融入湖南高质量发展进程。改善在湘台商台企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做好在湘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工作,落实好转型升级系列优惠政策,促进台资企业“二次创业”。

加强文化交流

擦亮湘台融合发展名片

进一步发挥湖南文化大省资源优势,积极拓展湘台文化交流合作领域,从六个方面擦亮湘台融合发展名片:加强历史文化交流、加强湖湘文化交流、加强新闻影视交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加强炎帝神农文化交流、推进湘台文化产业合作。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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